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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11-0000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度宣城市教育人才薪酬补贴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人〔2024〕60号
成文日期: 2024-11-06 发布日期: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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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度宣城市教育人才薪酬补贴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人〔2024〕60号
成文日期: 2024-11-06
发布日期: 2024-11-06
关于做好2024年度宣城市教育人才薪酬补贴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16:27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二级机构,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管理,激励教育人才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宣城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宣办发202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宣城市教体局《关于明确宣城市教育人才薪酬补贴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办2022〕6号)文件精神,现就《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七条涉及的关于申报、评估和薪酬补贴奖励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周期

申报对象为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和局二级机构从事一线教学、教研(电教)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通过开展进修和科研能力提升达到《实施办法》要求的A、B、C类人才。

申报周期2024年度,不同类别的同一人才薪酬补贴奖励实行“就高不重复”原则,人才类别在年度内发生变更的,薪酬补贴按照不同人才类别对应的履职时间进行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坚持在教学、教研(电教)一线;

2.承担满工作量,包括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党务等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承担培养中青年教师的任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限内,或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且仍在处分期限内的情形。

三、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A、B、C类人才,分别按照每月1.5万元、1万元、0.3万元的薪酬补贴标准给予奖励;对在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的A、B、C类人才,按高于同层次人才薪酬补贴的30%给予奖励。

四、发放程序

1.个人申报。由本人按要求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宣城市教育人才薪酬补贴奖励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审核评鉴。申报者所在学校(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年度对申报者的工作量、教育教学实绩和育人成果等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评估意见,报教育主管部门审定。

3.发放奖励。对审定结果为“合格”等次的申报者,由教育主管部门或申报者所在学校(单位)按有关规定,一次性发放相应的年度薪酬补贴奖励。

五、审定机构和评估时间安排

(一)市教体局成立宣城市教育人才薪酬补贴奖励审定领导组

长:金周喜

副组长:雷明东   

谢忠于  葛  叶剑义  费康军    陈肖进  曹和萍  洪娅萍  章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谢忠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11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审定领导组办公室审核。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费康军   联系电话:4013266

电子邮箱fkjs168@163.com   QQ:1317501315

特此通知。

 

附件:宣城市教育人才薪酬补贴奖励申请表


     

 

2024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