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公安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公安局> 回应关切> 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01T/202410-00012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主动回应】关于货运车辆禁停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21 发布日期: 2024-10-21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01T/202410-00012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主动回应】关于货运车辆禁停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21
发布日期: 2024-10-21
【主动回应】关于货运车辆禁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0-21 08:23 来源:宁国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力保障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队自2024年10月25日起,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24小时货运车辆禁停政策,现将货运车辆禁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道路(禁停区域详见示意图)
1、宁国大道
2、金桥路
3、嵩合路
4、振宁路
5、燕津路
6、双河路
7、慈安路
8、竹林路
9、万家路
10、养正路
11、胡乐路
二、禁停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起,全天 24 小时禁止货运车辆停放
三、处罚依据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停区域内停放货运车辆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十五项,予以处罚(违法代码:1039X)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