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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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8-00065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4年8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四)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8-29 发布日期: 2024-08-29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8-00065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4年8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四)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8-29
发布日期: 2024-08-29
市场监管局2024年8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四)
发布时间:2024-08-29 11:28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宁国市万群水东排档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HN683 万群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宁市监处罚〔2024〕2-74号 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属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所得214元;
2、并处罚款1800元。  
0.180000 0.021400 2024/8/23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印象吉坞休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343924934B 储成高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4]5-25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芬达”橙味汽水9罐;2.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4500 2024/8/23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牛食粑土特产经营部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N65TW55 刘辉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分装、经营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4]9-49号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分装、经营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八十四条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违法所得56.8元,罚款3000元,罚没款共计3056.8元,上缴国库。
0.300000 0.005680 2024/8/29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