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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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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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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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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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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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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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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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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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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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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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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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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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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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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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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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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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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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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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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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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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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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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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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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宁国购物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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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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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8810544817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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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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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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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4〕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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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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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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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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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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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过期的“周来平”牌油发肉皮1袋、“美好”牌美好小香肠8袋(详见《没收物品清单》);
2、没收违法所得23.6元;
3、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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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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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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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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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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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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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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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祥宏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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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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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2QQU2K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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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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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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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4]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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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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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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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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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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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徽城香”辣椒籽油1瓶、“正顺”镇江陈醋1瓶;2.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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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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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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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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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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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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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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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梅林镇塔山土菜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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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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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2QRA9C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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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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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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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4]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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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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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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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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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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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瓶已拆封的“海天”特级草菇老抽;2.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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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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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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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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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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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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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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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农家园土菜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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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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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2NXL9U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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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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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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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4]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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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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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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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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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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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仪宝”蒜蓉酱1瓶;2.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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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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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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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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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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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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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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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新天地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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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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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2QQU0A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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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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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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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4]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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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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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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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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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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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1瓶“祥橱”白胡椒粉调味料;2.罚款人民币15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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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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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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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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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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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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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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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小何蔬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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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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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8PK5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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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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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预包装食品备案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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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4]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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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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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预包装食品备案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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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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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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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糯米锅巴4袋及霉苋菜梗5盒,处以人民币2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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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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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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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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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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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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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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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仰涛蔬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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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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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81MA8PQE1B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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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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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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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罚[2024]6-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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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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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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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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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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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三鲜火锅底料3袋,处以人民币2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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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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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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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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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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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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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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