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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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402-0016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2024年第二批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2-21 发布日期: 2024-02-21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402-0016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2024年第二批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2-21
发布日期: 2024-02-21
2024年第二批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发布时间:2024-02-21 16:55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91341881MA2TXD0Q5H

*

 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3

 非法占地

 20239月在我市西津街道凤形村春晓路西侧超过批准的范围,占用农用地建设安徽省宁国市文体中心EPCO 项目经理部驻地活动板房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其他-退还土地

一、责令将非法占用的692.52 m土地退还到西津街道凤形村; 二、没收文体中心项目部驻地③栋活动板房(餐厅、厨房) 非法占地 177.83 m建设的部分(单层,建筑面积177.83 )、②栋活动板房(宿舍、文体活动室)非法占地80.58 m建设的部分(双层,建筑面积161.16 m)、①栋活动板房(办公楼)非法占地 57.29 m建设的部分(双层,建筑面积114.58m)、内部道路及绿化非法占地 376.82 m建设的部分; 三、对非法占用的土地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罚款69252 元。

6.9252

2024/2/20

209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