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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10-00041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西津小学实验课(实践活动)管理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18 发布日期: 2024-10-18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10-00041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西津小学实验课(实践活动)管理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18
发布日期: 2024-10-18
宁国市西津小学实验课(实践活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0-18 10:52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加强综合实践活动室安全管理,确保全校师生职员安全健康,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依据综合实践活动岗位职责要求,特要求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综合实践活动室责任人必需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全权负责实践活动安全工作。

二、学生进行综合实践活动之前,必需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操作。

三、在开展实践活动时,必需有指导老师临场指导;不经老师同意不能独立操作。

四、进行综合实践活动所用设备、仪器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必需有指导老师进行讲解。

五、指导老师要负责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室教学过程中的安全。

六、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指定专员负责管理,专员领取、发放、储存、登记。

七、在综合实践活动过程中,发觉隐患要立即汇报。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造成人身伤害,要立即送医院诊疗,并按要求上报情况。

八、综合实践活动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格实施用电管理制度。不准私自改动、安装仪器设备和电器设施,不准乱接、乱拉电线。

九、综合实践活动室内要文明整齐,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废旧物品要立即清理,不准堆放与综合实践活动室工作无关的一切私人物品。要设有安全通道,综合实践活动室内严禁吸烟。

十、依据综合实践活动室岗位职责要求及管理章程,对教学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要求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