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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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2410-00076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河沥溪市场监管所2024年第九批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03 发布日期: 2024-10-03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2410-00076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河沥溪市场监管所2024年第九批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03
发布日期: 2024-10-03
河沥溪市场监管所2024年第九批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4-10-03 14:58 来源: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虎

个体工商户

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且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不符合要求案

宁市监处罚〔2024〕4-45号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及第十五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且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记录保存不符合要求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0.100000

0.012000

 

2024/9/30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