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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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1906-0001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号代表议案的答复 文号: 发改办〔2019〕18号
生成日期: 2019-06-03 发布日期: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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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号代表议案的答复
文号: 发改办〔2019〕18号
生成日期: 2019-06-03
发布日期: 2019-06-03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号代表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03 00:00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中溪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市人民医院停泊车合理收费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对市人民医院停泊车收费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市医院因社会车辆占用院内停车位现象突出,造成病患车主泊车困难,安全通道不畅,需规范院内停车秩序,向原物价局发出《关于市人民医院院内停车场收取机动车停车费的请示》[宁医(2015)15号]的申请。原物价局为缓解停车难矛盾,保障医院安全通道畅通,给市民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安徽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合理盈利”的原则,于2015年4月23日对市医院停车服务收费以宁价服[2015]27号文进行了批复。
  2015年10月,市医院因停车泊位少,车流量密集无力管理(含西区共泊位260个,仅院内职工车辆1051辆),向社会公开招标,由宁国市万腾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取得院区停车场项目经营管理权,双方协议万腾公司需在院区内(含西区)投入建设3个出入口、岗亭、软硬件管理系统、车场监控系统等,并每年上交管理费22.8万元。2016年,因在实施过程中合同条件发生变化(原为院内职工提供80个停车位增至150个及体检人员、血透病人车辆停车等),造成万腾公司在经营期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经公司与院方协商,院方对万腾公司补助34.6万元 /年,减去公司应交管理费22.8万元/年,院方实际补助万腾公司11.8万元/年(详见补充协议)。
  二、停车服务收费执行情况及标准
  通过调研,万腾公司自进驻医院以来,均严格按照原物价局《关于核定市人民医院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宁价服[2015]27号)收费标准执行,并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宁国市人民医院(含西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病员车辆:

车  型

收   费   标   准

2小时以内

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含3小时)

3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停车一天(24小时)最高收费

小型车辆(蓝牌)

免费

3.00元

2.00元

15.00元

  注:病员车辆须出示下述凭证之一:1、当日门诊就诊发票;2、住院凭证(住院预交金单、当日出院证或当日出院发票)。

  社会车辆:

车  型

收  费  标  准

半小时以内

半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含2小时)

2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停车一天(24小时)最高收费

小型车辆(蓝牌)

免费

3.00元

2.00元

15.00元

  注:警车、消防车、军车(含武警车辆);救护车、工程抢救车等各类抢险救援车辆;交通、城管等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市政园林、环卫作业等各类公共服务车辆执行公务时免收停车费。
  三、企业经营现状
  目前,市医院(含西区)共计泊车位仅260个,且依据补充协议,每年向本院职工提供车位150个,同时保障体检人员、血透病人车辆停车问题。根据万腾公司提供资料,2018年公司有从业人员21人,正常薪资人员19人(2名经营者无薪资);全年主营业务收入65.6万元,其中:根据补充协议,市医院分别于2018年2月补助11.8万元(2017年度)、12月补助11.8万元(2018年度),管理费用、税金、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计60.63万元(财务利息未计),净利润4.98万元。根据利润计算方法,市医院2018年2月支付的2017年度11.8万元补助费用不应计入当年收入,2018年公司实际亏损6.83万元。
  四、周边县市停车收费情况
  我市周边广德县、宣城市、芜湖市人民医院均已对院区停车进行收费管理,经调研,我市市医院停车收费标准与周边基本一致,甚至低于周边(详见附件)。
  五、原因分析及建议
  因宁国市人民医院分为医院本部和医院西区两个部分,这样就势必造成企业在用人和软、硬件设备方面投入更大,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如果比照议案对停车收费进行调整,势必对企业运营造成负担,导致企业无力经营,那么为保障医院安全通道畅通,给市民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的初衷将就此止步,所以我委建议市医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不做调整。
  最后,感谢您对我委价格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联系人:阎锐 联系电话:4017272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