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并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6 08:28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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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燕、洪梅、钟逸姮等委员:
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切实为教师减负的建议》《关于严把校园"入口关",切实减轻教师负担”的建议》《关于为教师减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种“进校园”活动、各类评估检查层出不穷,不管是不是与教育有关、是不是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各级各部门都想从娃娃抓起,都覆盖至全体师生。诚然,“进校园”活动,可以拓展学校教育内容,开阔学生的视野,增长学生的见识,对学生了解社会、关注社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开展一些必要的专项检查评估工作,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推动学校的相关工作。但如各位委员所言,线下的“进校园”活动过于频繁开展、随意性大、流于形式,线上的APP学习平台、公众号门类繁多、网络投票过于烦琐,也使得师生及家长不胜其烦,更是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教师业务外的负担。各类检查没能有效整合,存在多头布置、重复检查等问题,也极大地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因此,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统筹合理安排各级检查评估工作,减轻教师、学生非课业负担,让教师、学校回归主业迫在眉睫。
为了规范中小学校各类“进校园”和检查评估活动,减轻基层学校、教师和学生负担,市教体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宁国市教体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通知》(宁教组秘〔2023〕1号),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同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审核把关涉及中小学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达13项、社会事务“进校园”达17项56次;清退不合理“进校园”3项,合并“进校园”5项,缩减“进校园”32次。
市教体局还于每年的春秋季牵头整合学校安全、“双减”政策落实和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相关检查要求,开展每个学期的开学工作检查,精心搭配各检查组成员,实现既发现问题,又减轻基层负担。每次检查前列出检查清单,强调学校对照清单自查自纠、自我督导,达到既能贯彻工作要求,又能提升中小学校的办学自主性,激活办学活力。
此次各位委员所提出的建议也为我们开展规范中小学校各类检查评估和进校园活动,进一步中小学教师负担,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下阶段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进校园”事项。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落实《安徽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安排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宣传活动进入校园;不得允许商业活动、商业广告或借机收费的活动进入校园;不得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等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中小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不得强制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或通过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家长)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等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各自同意进校园的事项负责。
(二)整合督查事项。不多头重复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评估考核事项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开展春季和秋季期初工作督导,结合当年度教体工作重点和机关各科室的需求,形成督导检查清单,每学期期初分组到各学校开展督导检查,降低下校检查的总量和频次。各类检查评估统筹安排。从看材料转向看实效。制定综合目标考核方案,将部分检查、评估整体打包统一进行,减少检查、评估的次数,检查评估过程由听汇报、看材料转向看结果,看成效。
(三)健全审批制度。继续实行“进校园”活动审批制度,“进校园”活动涉及全市范围的,由市教体局审批。各中小学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科室报告各类“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有关部门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进校园”活动项目的,其活动主办方必须向宁国市教体局及宣城市教体局提出申请,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校开展活动。
(四)落实学校选择权。充分尊重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允许学校根据自身的师资力量、教育设施、社会环境和生源特点等选择相应的“进校园”活动。充分考虑不同学校、不同年龄、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充分论证活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强制要求家长配合完成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进校园”活动要精心组织,有机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中。
(五)强化监督检查。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学校落实各类“进校园”活动的监督检查,并把规范“进校园”活动与学校年度考核和学校发展评价相挂钩。同时,扩大监督覆盖范围,特别是各种变相的“进校园”行为,如需要通过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完成的“进校园”活动。对个别地方、学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有关部门违规开展“进校园”活动的将进行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的将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各位委员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市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办复类别:B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龙雪峰
联系电话:0563-4013280
2024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