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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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405-0004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司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4 发布日期: 2024-05-1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405-0004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司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4
发布日期: 2024-05-14
宁国市司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
发布时间:2024-05-14 09:13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的关键一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参与立法、协调执法、服务司法、牵头普法”五大工作职能,统筹抓好“作风能力提升”“法治政府提质”“营商环境提优”“公法服务提档”“基层治理提效”等五大工程载体建设,全面提升从严管党治警、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保障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实施“法治政府提质”工程,全面提升法治宁国建设水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和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学习成果转换运用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各方面。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督察科

2.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法治能力专题培训班,在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坛、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活动。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协同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人事教育科

3.持续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组织修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健全优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体制机制。强化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调度,协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牵头领导:陈健

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协同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严格执行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评估办法和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办法,适时开展精准化、“小切口”、“回头看”督察。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协同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合法性审查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5.落实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工作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完成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

协同部门: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合法性审查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

6.持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清单化”管理,动态调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应审尽审。严格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探索实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评查工作,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提质增效。

牵头领导:王凤琴

牵头部门:合法性审查科

7.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将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管理纳入法治建设目标考核。加强工作督察指导,着力实现乡镇(街道)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应备尽备”的目标。

牵头领导:王凤琴

牵头部门:合法性审查科

8.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度清单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

协同部门:合法性审查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9.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成果。加强指导、督促,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着力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强化出庭应诉负责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作用发挥。

牵头领导:王凤琴

牵头部门:行政应诉科

协同部门:行政复议科、法治调研督察科、合法性审查科

10.规范审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好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国务院裁决案件办理。

牵头领导:王凤琴

牵头部门:行政复议科

11.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做好市政府为被告、第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及为被申请人的检查监督案件办理。

牵头领导:王凤琴

牵头部门:行政应诉科

12.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建设。

牵头领导:王凤琴

牵头部门: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

13.推动行政纠错案件整改工作。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整改落实的监督、指导,推动行政纠错案件整改工作落实及“一案一报”。

牵头领导:王凤琴

牵头部门: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法治调研督察科

协同部门:合法性审查科

二、深入实施“营商环境提优”工程,全面提升服务保障发展水平

14.贯彻落实《宣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行动任务工作落实。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

协同部门:合法性审查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

15.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推动扩大行政给付、奖补扶持、税收优惠等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覆盖面。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

16.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持续做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轻罚免罚工作。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

17.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广泛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平安建设、长江保护、乡村振兴、经济普查、交通安全、反电诈等宣传活动。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协同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18.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法治建设民声观察活动,聚焦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问题、推动实施2024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协同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

19.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监督,年内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

协同部门:合法性审查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

20.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赋权事项评估,调整优化赋权事项,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

21.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

22.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

三、深入实施“公法服务提档”工程,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23.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常态化评估要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实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牵头领导:彭群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协同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公证处,各司法所

24.持续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发展。根据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总体要求,开展以信息化为统领“三台融合”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宁国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及“皖事通”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的推广运用,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服务供给能力。

牵头领导:彭群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协同部门: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公证处,各司法所

25.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突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加强法律援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对接,深入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展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动法律援助案件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彭群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协同部门:各司法所

26.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加快“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发挥品牌效应,为我市困难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率、满意度。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着力为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文明进步、农民权益保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牵头领导:彭群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协同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公证处,各司法所

27.进一步优化公证机构运行机制。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运行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协调市委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事业体制公证处的编制备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等具体政策的出台。

牵头领导:彭群

牵头部门:公证处

28.积极拓展公证业务新领域。结合省厅开展的创新型公证业务风险评估和可行性推广活动,发挥首创精神,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制造强国、绿色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不断满足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新期待、新需求,力争实现至少1个新型公证业务突破。

牵头领导:彭群

牵头部门:公证处

29.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以担任“法律明白人”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为重点,加强常态化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十佳“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实施村(社区)人员“识法明理”和“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协同部门: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30.持续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一村(居)一顾问”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律师队伍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基层治理、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

牵头领导:彭群

牵头部门:律师工作科

协同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31.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监督管理。继续抓好律所、律师、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强化档案管理、收费管理、制度建设、压实律所主任管理责任,加强律师、律所能力建设和品牌建设。

牵头领导:彭群

牵头部门:律师工作科

32.开展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

牵头领导:彭群

牵头部门:律师工作科

四、深入实施“基层治理提效工程”,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33.着力深化市乡村“一站式”解纷体系。强化乡镇(街道)“一站式”化解功能,村(社区)要强化“第一道防线”功能。加强资源力量聚合,落实平台运行机制,实行“常驻+轮驻”派驻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站、室)综合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

协同部门:各司法所

34.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组织,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着力提高基层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可稳可控。定期开展人民调解案例选编和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升调解案卷规范性。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

协同部门:各司法所

35.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拟定《宁国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聘任办法》,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履职尽责调查,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机制,做细做实人民调解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

协同部门:各司法所

36.深化特色化人民调解阵地建设。持续深化“握手言”调解品牌建设,按照“四有”“四统一”“四落实”标准,实现乡村两级“握手言和”调解室全覆盖。进一步挖掘地方特色,延伸品牌内涵,持续发挥“敦厚敦让”“老村长”“龙王庙”等特色调解室和百姓评理说事点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调解委员会结合自身特点,打造个性化调解室或特色“百姓评理说事点”。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

协同部门:各司法所

37.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做好“法律六进示范点”法治文化体验线路扩容、专题性法治文化阵地的立项与建设。持续推进精品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结合“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协同部门: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38.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2024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4·15”“民法典宣传月”“江淮普法行”等活动,加大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协同部门: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39.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重点围绕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民等群体,分层分类分众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健全完善全市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

牵头领导:彭敦耘

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协同部门:各司法所

40.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司法所复核验收和创建工作。根据《新时代司法所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司法所复核及创建工作,指导各司法所做好工作筹备,增强履职服务水平,确保省级示范司法所复核验收和三年行动计划顺利通过。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

协同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各司法所

41.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水平。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按照“分期、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矫正方案,提升社区矫正效果。充分运用智能管理平台,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和信息化核查工作,做好全流程信息录入。加强协同合作,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化核查机制,与检察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重点问题联合研判、风险人员联合摸排等工作机制落实。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

协同部门:各司法所

42.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活动。持续完善社区矫“必修+选修”学习目录,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个体差异及犯罪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学习。通过各类专题警示教育、心理团辅、社区矫正对象进监狱警示教育活动等,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法守法。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

协同部门:各司法所

43.加强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安徽省社区矫正矫情分析办法》要求,每月召开矫情分析会,重点分析研判我市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形势及存在隐患。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风险。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

协同部门:各司法所

44.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帮扶培训活动。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实际困难和问题,精准有效实施帮扶措施,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落实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性救助等帮扶措施。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

协同部门:各司法所

45.规范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深化《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新时代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指导意见》落实,持续做好教育改造和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确保按规定频次,在重要时段、重点地区开展走访核查,及时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现实情况,严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全面应用全国安置帮教系统,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安置帮教全员、全业务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

协同部门:各司法所

五、深入实施“作风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从严管党治警水平

46.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调整完善领导班子挂点联系司法所制度,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陈健、吴昌峰

牵头部门:人事教育科

协同部门:各科室、处、局,各司法所

47.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旁听工作,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有效落实。认真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抓好党员党史学习。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人事教育科

协同部门:各科室、处、局,各党支部

48.持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化党建品牌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党建品牌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积极组织参加片组党建活动。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人事教育科

协同部门:党总支、各党支部

49.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健全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处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同步”和“三重”包保工作机制,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牵头领导:陈健、吴昌峰

牵头部门:人事教育科

协同部门:各科室、处、局,各司法所

50.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局长谈话日”制度,分管领导同分管科室、处、局及联点司法所进行廉政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按照整改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举一反三推动常态长效。

牵头领导:陈健、吴昌峰

牵头部门:人事教育科

协同部门:各科室、处、局,各司法所

51.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和能力素质双提升。认真践行“忠专实”“勤正廉”要求,持续开展“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双提升行动计划”。落实年轻干部到机关跟班学习制度。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着力提升年轻干警能力素养。建立基层司法所困难和问题定期提交反映机制。各基层所对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局党组和机关科室帮助协商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每月一上报,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人事教育科

协同部门:各科室、处、局,各司法所

52.注重选树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选树宣传身边典型,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牵头领导:吴昌峰

牵头部门:人事教育科

协同部门:各科室、处、局,各司法所


监督办公电话:0563-4022226

任务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