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城管﹝市容﹞罚决字﹝2024﹞第106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2024年8月22日10时04分许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安徽省石码头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皖P7M158运输车在宁国大道(奥林匹克公园附近)运输散装货物(路牙石)未作密封、包扎、覆盖。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
处罚依据 |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省石码头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81MA2MR5CN61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廖** |
处罚结果 | 2024年8月22日10时04分许,我局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安徽省石码头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皖P7M158运输车在宁国大道(奥林匹克公园附近)运输散装货物(路牙石)未作密封、包扎、覆盖。该行为已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8-23 |
处罚机关 |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地方编码 | 341881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