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科技教育科 科室负责人:王荟 联系电话:0563-4037810
办公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人民路1号 健康大楼七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科室职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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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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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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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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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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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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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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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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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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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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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2.领导审批,3.组织协调;4.指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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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材料;2.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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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规划、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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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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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备案及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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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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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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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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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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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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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适宜技术项目应用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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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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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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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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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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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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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市重点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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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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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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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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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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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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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管理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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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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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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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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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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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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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医师、护士、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定期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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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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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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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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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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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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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紧缺人才、骨干医师等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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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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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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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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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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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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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基层和城市全科医师、助理全科以及全科师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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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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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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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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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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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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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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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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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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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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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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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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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科研项目、新技术,做好产学研医合作与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应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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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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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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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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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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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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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研基地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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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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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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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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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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