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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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501-00201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科技教育科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21 发布日期: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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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科技教育科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21
发布日期: 2025-01-21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科技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5-01-21 11:07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科室:科技教育科   科室负责人:王荟   联系电话:0563-4037810   

办公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人民路1号  健康大楼七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科室职能清单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法定依据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1.文件起草;2.领导审批,3.组织协调;4.指导实施。

1.文件材料;2.分析报告。

制定规划、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和指导 。

承担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备案及监管工作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适宜技术项目应用推广工作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市重点学科建设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指导管理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工作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文件材料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负责全市医师、护士、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定期考核工作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文件材料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紧缺人才、骨干医师等培养工作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负责基层和城市全科医师、助理全科以及全科师资培训工作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10 

组织实施科研项目、新技术,做好产学研医合作与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应用等工作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11 

加强科研基地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建设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宁办发〔202430号)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