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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1801-0001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文号: 宁政办〔2017〕76号
成文日期: 2018-01-16 发布日期: 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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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文号: 宁政办〔2017〕76号
成文日期: 2018-01-16
发布日期: 2018-01-16
关于印发宁国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6 00:00 来源: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宁国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为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宁国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以履行政府职责,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保障机制为重点,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整体提升宁国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

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结构,提升发展内涵,力争到2020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优化发展结构,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到2020年底,各乡镇均建有1所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城区新建办学条件达省一类标准的幼儿园3所以上;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100%,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幼儿在园总数85%以上。

(二)提升发展内涵,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0年底,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达到10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90%以上,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5%以上,其中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比例达50%以上;所有园长取得园长任职资格,保育员90%持有保育员初级资格证书;所有教职工参加一轮全员培训。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市级、片级、园级三级教研网络组织,园本教研、课题研究、论文评比、优质课评比、家园共育等教研活动全面铺开。各级示范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扩大到75%以上,提高学前教育整体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幼儿园建设,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

1、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展、地理环境、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结合二孩政策实施后带来人口增加情况,完善宁国市幼儿园布局规划,其中城区按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1所以上不少于9个班建制的公办幼儿园,小区按照《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和标准,预留教育用地配建小区幼儿园。

2、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在城区新建3所以上公办幼儿园,解决城区公办幼儿园资源严重不足问题;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制定《宁国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城区新开发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举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实施乡镇公办幼儿园提升工程。在全市乡镇已建有公办幼儿园基础上,全面开展各级示范园争创工作,提高乡镇公办幼儿园办园水平、保教质量和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乡镇公办幼儿园60%完成宁国市级及以上示范幼儿园的争创工作。

3、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制定《宁国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逐年确定和审核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推进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办园体制改革,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通过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新建、购买、改造、租赁等)、合格资质教师待遇和生均公用经费落实给予资金扶持,并依据各普惠性幼儿园提供的学位数量、教师水平、保教质量、管理水平等动态考核情况,实施分级奖励。执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资办园;引导优质民办幼儿园规模化办学,鼓励和引导坚持正确办园方向、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宣城市级以上民办幼儿园,增加布点、扩大规模。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吸引国内学前教育知名品牌来我市办园,鼓励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引入、嫁接国内品牌幼儿园。

(二)落实主体责任,理顺管理体制。

1、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省市统筹,县级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作用,共同推进学前教育持续发展。

2、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推动并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3、落实幼儿园登记制度。逐步落实乡镇公办幼儿园独立法人单位建制;根据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

(三)加大经费投入,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服务体系。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出台《宁国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性学前教育事业经费逐年增长,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不断增加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和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发挥中央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支持企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孤儿、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幼儿全部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各幼儿园按不低于教育事业收入总额的3%,提取资助资金用于园内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

(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构建支持体系。

1、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省编办、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250号)文件精神,逐步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到2020年底,按每班2人(标准是2教1保)配备编制内教师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予以解决,同时逐步做到编内和编外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2、健全对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机制。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以需求为导向,开展幼儿园各类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制定并实施《宁国市幼儿园园长三年成长计划》及《宁国市幼儿教师全员培训五年计划》,努力提高幼儿园园长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素质。鼓励幼儿教师积极参加学历进修和幼儿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加强名园长、名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建立“名师工作室”、“名园长工作室”,打造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适应我市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的幼儿园教师队伍;依托高校建立学前教育实习基地和教研基地,建立幼儿园教师与高校专业人才互通有无的桥梁,以提升我市学前教育队伍的保教水平。

(五)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规范办园。

1、规范幼儿园的准入和动态监管机制。依据《安徽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标准》和《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制定《宁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设定自准入级到六星级共7个等次的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严格幼儿园准入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对未经审批、注册擅自开办幼儿园,依法坚决取缔,确保学前教育机构规范运行;积极鼓励促进准入级幼儿园提升为星级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对幼儿园实施动态监管;按照《宁国市准入级幼儿园评定标准》,要求看护点对标改造提升,限期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看护点坚决予以撤并淘汰;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

2、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严格控制班额,严禁使用幼儿教材,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内容,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积极做好小学和幼儿园的衔接;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按照政府确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享受财政奖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各类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安徽省《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保教结合,坚持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寓教于乐。全力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开展一园一特色建设,促进幼儿园规范化、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提升我市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依托公办幼儿园成立1-2个早教指导中心,为全市早教中心的活动开展提供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0-3岁早期教育指导。

4、完善学前教育教研制度。加强幼儿教师和科研骨干队伍建设,配备幼教管理干部与专职幼教教研员,成立学前教育专家指导组,发挥专家的指导和智力支撑作用,推动教研制度改革创新。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为引领,完善片区教研活动机制,开展“以园为本”的教育教学研究,以“理论学习、案例分析、教学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经验交流”等园本教研形式,促进园际间、教师间的互研互学、共同提高。加强教研专题与科研课题的研究,推动教研工作深层次发展,注重教科研成果的运用。

5、推进幼儿园帮扶结对、集团化办学。全面开展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送教下乡工作,推动城乡之间、园所之间共同发展;鼓励、支持省、宣城市一类幼儿园通过承办新园、举办分园、合作办园等形式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采取“优质园+新园”、“优质园+一般园”的形式集团化办园,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优质资源规模发展,促进学前教育教育均衡发展。

6、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宣城市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疾病预防、消防、防踩踏等安全教育活动,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安保人员配备,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物防、技防设施添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幼儿园建筑物和物防、技防设备及大型玩具进行安全鉴定、维护和保养。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生态环境,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为幼儿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空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体、发改、编制、规划、国土、财政、人社、卫计、市场管理、物价、住建、妇联、残联、公安为成员的学前教育领导组,建立完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营造学前教育发展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宣传月制度,集中展示学前教育发展成果,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良好氛围。

(三)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学前教育年度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安全卫生、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管理等的监管,向社会发布督导报告;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履行职责,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卫生计生部门切实把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落实儿童保健、疾病预防等工作,公安、市场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监管指导;幼儿园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反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宁国市2017-2020年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附件

宁国市2017-2020年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公 办

民 办

创省、宣城市一类园、宁国市示范园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学前三年

毛入园率(%)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2017

1

0

1

2

3

82

99.3

2018

1

0

1

2

3

83

99.5

2019

2

0

1

2

4

84

99.7

2020

1

0

1

2

5

85

100

总目标

5

0

4

8

15

85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