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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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408-00068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8-13 发布日期: 2024-08-13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408-00068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8-13
发布日期: 2024-08-13
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13 10:08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年人才公寓谋划和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您所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青年人才公寓的建设,有利于营造我市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吸引外来人才到我市就业、创业,帮助单位解决部分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对留住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对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出台《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宁政办〔2022〕12号)文件,扎实推进宁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妥善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截止目前:我市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7个1655套(已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5份,认定房源1314套)。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政策要求,2024年6月我局对乡镇教师、乡镇医生、乡镇民警、乡镇公职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住房调查需求摸底,共摸底3847人,无房人员236人,近期有购买意愿63人,需求租房人员53人。其中:乡镇教师、乡镇医生、乡镇民警、乡镇公职人员摸底人数为1792人,无房人员160人,有购买意愿43人,需求租房人员43人。依据我市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经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后,我市暂不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待我市文创中心、智慧中心等办公楼投入使用后,将会同机关事务局、财政局、宁阳控股等单位认真梳理我市空闲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综合考虑房屋结构安全、易于改造、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等因素,认真谋划人才公寓楼建设项目,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后予以实施。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