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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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6XQ/202403-0008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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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4-03-29 16:31 来源: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切实做好港口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港口镇副镇长吴聪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解答:

问:为什么要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港口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答:在即将进入森林防火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森林防火期应急预案。

:请你说说《通知》的主要内容?

答: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林长制“一长三员”网格化源头治理机制,强化群防群治和网格化管理。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是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的关键环节。各村要从源头抓起,深入开展林区可燃物清理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农林交错区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检查。各村及中小学要认真组织深入贯彻《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突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严格管火、安全用火”为主题的宣传教育。严格按照《港口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落实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名单。及时公布防灭火值班电话,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重点时节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政策咨询部门:港口镇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人: 吴聪

政策咨询电话:0563-48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