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建议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1907-0003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107号的答复 文号: 宁卫健医〔2019〕22号
成文日期: 2019-07-03 发布日期: 2019-06-26
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1907-0003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107号的答复
文号: 宁卫健医〔2019〕22号
成文日期: 2019-07-03
发布日期: 2019-06-26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10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26 00:00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邱照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服务资源统筹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不断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并着重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拓展社会办医空间

    我市印发了《宁国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规定:到2020年,给社会办医预留每千常住人口床位1.5张,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同时规定放宽对社会办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极大的拓展了社会办医的空间。目前,宁国市内设置诊所不受距离限制。

    二、规范社会办医审批

    原省卫计委印发的《安徽省医疗机构许可工作规范(试行)》中将“社会资本举办500张床位以下二级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下中医类医院、二级康复医院和老年病医院”其设置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并规范了审批程序。2017年,我市批准设置宁国健民医院为二级综合医院。同时放宽中医诊所设置审批,采取备案管理。截止目前全市共有3个中医备案诊所。

    三、加强医联体和人才学科建设

    我市坚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和培训、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宁国手足外伤专科医院的手足外科被确定为宁国市第二批省级临床重点培育专科。宁国健民医院与中国科学院合肥肿瘤医院合作共建肿瘤专科病区。同时与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同济大学附属杨浦医院、皖南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成立医疗联合体及学科发展协作单位,并作为皖南医药卫生学校教学实习定点医院。邀请皖南医学院附属弋矶山医院心内科、妇产科、眼科、外科、儿科、超声科、风湿免疫科等专家,每月定期来院巡诊、会诊、教学。

    四、优化医师准入管理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医疗机构和医师准入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全面实施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进一步简化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保证群众最多跑一次。同时积极推动医师多机构备案,截止2019年5月,我市共有23名执业医师申请了医师多机构备案,充实了社会办医疗机构人才力量。

    五、注重优化发展环境

    在税收政策上,对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符合有关规定的收入列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在医保定点上,对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按照统一标准落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医保定点等资格。在收费政策上,坚决执行国家行政事业收费相关政策,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在能力提升上,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提供特色诊疗服务;社会办医机构医护人员的职称评定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之间的人才流动,不阻拦、不设槛。注重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其技能水平。在服务监管上,注重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惩经查实的恶性医疗事故、骗取医保资金、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推诿患者等行为,切实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促进社会办医机构良性发展。

    目前我市共有民营医院12所(其中一级专科医院9所、一级综合医院2所、二级综合医院1所),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96名、床位637张,结合您的建议,我们今后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探索发展社会办医新思路

    一是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励通过各种方式整合现有大型设备资源,提高使用效率。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等资源共享。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

    二是鼓励社会办医差异化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 “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彰显特色”的发展理念,继续积极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如强化设置规划,引导社会办医有序发展;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走差异化发展和内涵建设发展道路,不是片面地扩大规模,与公立医院形成功能互补、良性有序的市场竞争格局;鼓励社会办医举办新兴和急需的健康服务业,包括老年护理、日间护理、临终关怀等。

    二、强化政策创新与管理创新

    落实社会化办医政策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针对影响社会办医发展的关键要素,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可能地消除政策障碍。卫健部门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发改、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等部门落实属地备案和建设项目用地政策,财政部门落实相关财政投入政策,人社、医保部门落实医保定点和人事管理政策,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医疗机构登记管理政策,价格、金融、税收、公安、供电、供水等部门落实价格、金融、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加强社会办医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发展的方针政策,深入解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宣传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为社会办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医师多机构备案,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展医师多机构备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6月24日    

 

 抄送:市政府督查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