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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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1907-0003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88号的答复 文号: 宁卫健家〔2019〕6号
成文日期: 2019-07-03 发布日期: 201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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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88号的答复
文号: 宁卫健家〔2019〕6号
成文日期: 2019-07-03
发布日期: 2019-05-18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8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8 00:00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春梅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意见》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进展情况

    为保障母婴权益,支持母乳喂养,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的公共服务需求,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我市近年来全面部署开展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出台文件。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指导〔2017〕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强母婴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2017〕65号),对母婴设施建设的范围、标准、时间进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制定清单。制定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三年(2018-2020年)清单,合理安排建设进度,确保2018年底全市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三是部门协作。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市文明办将母婴设施建设及管理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作为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发改委将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住建委将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公用建设、公共服务建设配套设施中。市财政局做好母婴设施建设相关经费保障。市规划局将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母婴设施建设立法、执法。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宣传推广母婴设施,广泛宣传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和建设维护母婴设施的必要性,提高全社会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等单位承担职能管理范围内母婴设施的建设任务,同时建立健全母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母婴设施整洁卫生,正常使用。

    四是具体落实。为全面掌握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场所底数,了解母婴设施配置情况,对全市范围内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包括已建和在建),截止2019年1月底,全市已建成11家,其中大润发超市建成一10㎡母婴室、市医院建成二28㎡母婴室、中医院建成一15㎡母婴室、夏霖风景区建成一12㎡母婴室、青龙湾管委会建成一12㎡母婴室、恩农山庄建成一10㎡母婴室、长途汽车站建成一16㎡母婴室、健康大楼建成一7㎡母婴室、西津街道凤凰社区建成一18㎡母婴室、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一8㎡母婴室,配置率达到88.8%,同时市工会牵头在中鼎公司生活区白云社区建一处阳光家园爱心母婴室。

    五是强化考核。卫生健康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制定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加强上下沟通和部门协调,会同相关单位定期开展对母婴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核,协同推进任务落实。

    二、对提案问题的答复

    提案中指出了此项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至2020年底,在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实现母婴设施全覆盖的总体目标,目前所完成的建设任务与这个总体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确实这个差距是存在的,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加强与市总工会、住建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协作,按照《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女职工多的大型企业、人流量大的广场等场所建设符合标准的母婴室,落实好相关政策。

    一是加强规范建设指导。要求设置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基本设施,设置醒目导向标志。新建母婴室按照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已建母婴室对照标准,做好改造完善工作。

    二是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母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母婴设施整洁卫生、功能正常,使母婴室成为孕期和哺乳期母亲安全、舒适、卫生的私密空间,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是强化监督落实。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对母婴设施建设进度、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全市母婴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已建成的母婴设施正常运行。目前与住建委对接将在人流量较大的太阳广场新建一处母婴室。

  

                                                                            2019年5月17日    

  

抄报:市人大办、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