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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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1806-0005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宁卫计医〔2018〕23号
成文日期: 2018-06-26 发布日期: 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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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宁卫计医〔2018〕23号
成文日期: 2018-06-26
发布日期: 2018-06-26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26 00:00 来源:宁国市卫计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秦香、仙臣胜、杨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扶社会化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发展的建议》、《关于推进民营医院扶持力度的建议》和《支持医药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促进地方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

一、我市社会办医现状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并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举办各类医疗机构。目前,我市共有民营医院13所(其中一级专科医院9所、一级综合医院3所、二级综合医院1所),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4名、床位580张,分别占全市比例为17.95%和28.53%;2017年门急诊人次为190126人次,出院人次为14737人次,分别占全市比例的7.65%和23.99%。

二、有关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并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拓展社会办医空间。我市印发了《宁国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规定:到2020年,给社会办医预留每千常住人口床位1.5张,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同时规定放宽对社会办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极大的拓展了社会办医的空间。二是规范社会办医审批。 省卫计委印发了《安徽省医疗机构许可工作规范(试行)》中将“社会资本举办500张床位以下二级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下中医类医院、二级康复医院和老年病医院”其设置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并规范了审批程序。2017年,我市批准设置宁国健民医院为二级综合医院。三是加强人才学科建设,推进多点执业。我市坚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和培训、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宁国手足外伤专科医院的手足外科被确定为宁国市第二批省级临床重点培育专科。积极推动医师多点执业制度落实,截止2018年5月,我市共有 10名执业医师申请了医师多点执业,充实了民营医疗机构人才力量。四是注重优化发展环境。在税收政策上,对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符合有关规定的收入列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在医保定点上,对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市卫生计生、人社等部门按照统一标准落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医保定点等资格。在收费政策上,坚决执行国家行政事业收费相关政策,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在能力提升上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提供特色诊疗服务;社会办医机构医护人员的职称评定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之间的人才流动,不阻拦、不设槛。多点执业。注重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其技能水平。在服务监管上,注重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惩经查实的恶性医疗事故、骗取医保资金、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推诿患者等行为,切实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促进社会办医机构良性发展。

结合你们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完善工作措施,并努力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发展社会办医的重要性并确立社会办医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发展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中医医院、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加快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

二是合理规划社会办医发展。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是强化政策创新与管理创新。落实社会化办医政策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针对影响社会办医发展的关键要素,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可能地消除政策障碍。卫计部门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落实属地备案和建设项目用地政策,财政部门落实相关财政投入政策,人社部门落实医保定点和人事管理政策,民政、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医疗机构登记管理政策,价格、金融、税收、公安、供电、供水等部门落实价格、金融、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民营医疗机构医疗纠纷调解纳入当地医患纠纷调处机制范围,创建平安医院。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发展的方针政策,深入解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宣传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为社会办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医师多点执业,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展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关于杨凌委员提出的《支持医药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促进地方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提案,我委无法进行答复,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

再次感谢你们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欢迎你们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4037810

联系人:王荟

 

 

 

 

                         宁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抄送:市政府督查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