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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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1807-00055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在宣城市率先出台湖长制实施意见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7-23 发布日期: 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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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在宣城市率先出台湖长制实施意见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7-23
发布日期: 2018-07-23
宁国市在宣城市率先出台湖长制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7-23 00:00 来源:宁国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工作,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依据《关于公布安徽省湖泊保护名录(第一批)的通知》,我市境内列入安徽省湖泊保护名录(第一批)的湖泊共1个,为港口湾水库(青龙湖),控制流域面积1120平方公里,总库容9.41亿立方米。我市在前期充分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于近日出台《关于在港口湾水库(青龙湖)实施湖长制意见》。

《实施意见》确立港口湾水库(青龙湖)治理目标为:到2020年,水库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明确了港口湾水库(青龙湖)严格水域空间管控、强化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执法监管机制等6项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指出湖长制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督察、统一考核。湖泊最高层级湖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各级湖长在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下开展湖长制工作,接受上级湖长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据悉,我市的湖长制实施意见是宣城市率先推出的县级层面湖长制实施意见,8月底前将在港口湾水库(青龙湖)建立市、乡、村三级湖长制组织体系,港口湾水库(青龙湖)所在乡镇(街道)、村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湖长,由所在流域的河长担任,原河长名称统一变更为湖长。目前,市级河长办正积极指导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出台贯彻落实湖长制文件并明确乡村两级湖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