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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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1909-0004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水利行业“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文号: 宁水〔2019〕183号
成文日期: 2019-09-12 发布日期: 2019-09-12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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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水利行业“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文号: 宁水〔2019〕183号
成文日期: 2019-09-12
发布日期: 2019-09-1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水利行业“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00:00 来源:宁国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科、室、站、所、流域中心站:

    根据宣城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结合我市水利实际,定于2019年9月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 “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是“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我市水利系统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行业质量意识,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二、突显主题,务求实效

    各部门紧紧围绕“质量月”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省厅、水利部关于水利建设质量工作的考核,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质量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质量管理,不断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各乡镇要结合水法宣传,大力宣传质量理念、技术和方法,促进提高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员质量、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质量月”活动氛围。要通过“质量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和社会各界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的意识,坚持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重点解决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推动全市水利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认真总结,及时整改

    各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质量月”活动。应及时进行“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要对“质量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实效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