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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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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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清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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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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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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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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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数据动态)和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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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完成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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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跨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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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检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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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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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市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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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按职责分工负责;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3)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通航建筑物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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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发起(劳动监察大队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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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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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存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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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163家,10%;(信用分类:正常1%,警示60%,失信80%,严重失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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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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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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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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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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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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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此昂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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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发起(社保中心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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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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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存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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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116家,抽查比例为10%(信用分类:正常1%,警示60%,失信80%,严重失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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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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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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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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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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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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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此昂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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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发起(就业科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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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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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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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12家,抽查比例为50%(信用分类:正常1%,警示60%,失信80%,严重失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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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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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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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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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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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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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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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组织发起(就业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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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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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培训机构和全市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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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6家,抽查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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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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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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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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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职业技能认定(鉴定)机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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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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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组织发起(就业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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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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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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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5家,抽查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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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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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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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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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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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此昂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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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发起(仲裁院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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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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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劳务派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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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28家,抽查比例为30%(信用分类:正常1%,警示60%,失信80%,严重失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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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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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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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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