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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24U/201905-0003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上级解读】宣城市2019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5-23 发布日期: 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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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上级解读】宣城市2019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5-23
发布日期: 2019-05-23
【上级解读】宣城市2019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23 00:00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困难残疾人生活生活保障和重度残疾人长期护理始终是党和政府关心、重视的工作。2019年省定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基本原则是: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补贴范围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包括具有宣城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将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包括具有宣城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申领程序为: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结果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和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报县级残联审核。县(市、区)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相关材料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前10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注明“残生活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注明“重残护补”。

    相关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安置重度残疾人入住敬老院、老年公寓等服务机构进行集中托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