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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24U/201807-0003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民办[2018]74号
成文日期: 2018-07-09 发布日期: 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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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民办[2018]74号
成文日期: 2018-07-09
发布日期: 2018-07-09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09 00:00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程亚男、曹秀珍、黄忠友、邱朝德、汪忠华、谢小成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据统计,我市现有农村留守儿童574人。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为了给留守儿童提供更多的关爱、更温馨的呵护,我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和残联、共青团等群体组织共同参与,部门联动,落实责任,采取结对帮扶,帮教结合等方式,着力加强留守儿童情感交流、道德引领、生活照顾、学习辅导、安全保护,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努力让留守儿童在爱的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

        (一)强化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我市成立了由民政、公安、财政、教体等24个部门组成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建立宁国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具体要职责和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推动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

        (二)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

        建立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关爱保护机制。推行儿童保护专干管理模式,在全市102村、18个城市社区均成立了由村、社区妇干兼职的儿童保护专干,具体负责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实行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确保每个留守儿童都有走访联系人(监护人),对联系走访的留守儿童,包户的村干部每周至少查看或联系1次,着力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络。

        (三)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

        认真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和户口登记、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等六个方面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干预帮扶。目前,我市未上户口人数、无人监护人数、辍学失学人数已全部清零。同时,依法打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行为。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教体局、妇联、团市委、文明办等单位以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活动中心为载体,在一些学校建立了“留守儿童之家”,为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日常用品;设立“亲情电话”,提供长途电话给他们与在外打工的父母亲通话。依托教师、妇干、团干、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留守儿童安全知识宣传、学习辅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和困难儿童生活帮扶等关爱服务,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市部分社会组织还多次自发开展了以关爱留守儿童为主题的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如“诚信公益”先后走进河沥、梅林、云梯、仙霞等学校为留守儿童“过集体生日”,赠送学习用品、普及消防知识,一起“经典诵读”、动手包饺子等;“真诚公益”到青龙小学等学校,为留守儿童捐赠新衣物、陪孩子们做趣味拓展游戏等;还有的公益组织成员与留守儿童结成长期关爱帮扶对子,做留守儿童的爱心爸爸、爱心妈妈等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当前城乡差别巨大、农村城镇化不高、农业收入偏低的形式下,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打工在短期内是不可改变的,留守儿童的现象也不可能很快消失。下一步,我们将以督促各方面责任落实为重点,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一是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监护确认、监护评估、监护帮扶干预工作。对外出务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的具体措施。对于由其父母委托非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姐的其他个人或组织照料的,在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下,由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针对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存在有能力而不履行法定义务,弃养或虐待子女等问题,积极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同时,探索成立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协会,依法维护和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是落实部门服务监管责任。针对留守儿童生存环境较差、易受不法侵害、义务教育缺失等问题,明确民政、教育、综治等部门在生活救助、学习教育、心理健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责任,积极加大关爱保护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挥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关爱服务。

        三是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承担具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党员干部、教师等“一对一”的关爱帮扶制度,形成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中心、监护人为主体、帮扶人为补充的全方位关爱服务格局。每年两次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家庭情况进行评估,重点对象随时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分类落实具体帮扶关爱措施。村民委员会要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上学、教育等情况,做好发现报告、动态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发现重大线索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报告。

        四是落实社会力量帮扶责任。加快孵化培育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每年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部分资金,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照料、康复等需求,捐赠资金物资、实施慈善项目、提供专业服务,形成全社会上下积极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的生动局面。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只有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才能真正让每个留守儿童享受到童年的快乐,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和民政工作的支持!

 

 

                             2017年6月30

 

抄送:市人大办、市政府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