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不属于省扶贫任务县,没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坚决响应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宁国市主动作为,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各级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设立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着力加强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也相应成立了扶贫开发领导组和扶贫工作站,建立完善了市、乡、村三级扶贫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 二是工作保障到位。召开了农村贫困人口调查摸底工作动员会,坚持规模控制、群众评议、程序合规“三项原则”,按照“两公示一公告”的贫困对象识别程序,全面开展全市农村贫困人口调查摸底工作。目前,全市贫困人口调查摸底工作已基本结束,经过复核,全市农村贫困人口162户,363人。 三是政策保障到位。从2015年开始开展城乡低保统筹试点工作,拟用三年时间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今年我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已提高到月人均430元,年人均5160元,远远超过今年省扶贫线年人均3100元的标准,提前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的目标。 四是扶贫措施到位。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市102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都超过5万元,超过贫困村标准;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通过教育救助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贫困对象购买合作医疗保险等措施助推脱贫攻坚。 目前,我市的脱贫攻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落实精准脱贫的措施上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我市扶贫工作系自我加压、主动作为,摸底调查的贫困对象不能进入省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范畴。中央及我省扶贫补助资金只用于7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我市扶贫开发工作不能得到上级资金补助。建议上级扶贫部门考虑将非扶贫县的贫困人口纳入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落实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是贫困人口统计方法已不适于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目前贫困人口统计方法是以家庭人均收入认定的,因病、因灾等支出型困难家庭却因收入超标不能纳入贫困人口范围。建议调整贫困人口的统计方法,将因病因灾造成家庭实际困难的家庭纳入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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