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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5-0004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 9 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5 发布日期: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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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 9 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5
发布日期: 2024-05-15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 9 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05-15 15:37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现就杨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山核桃产区++“小山变大山”改革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宁国山核桃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制定发布并实施。对申请用标企业,我局在初审阶段,严格要求其提供近两年内获得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综合检验结论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申请书,经我局初核后上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核准后方可在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对已用标企业,我局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变更、建立异常名录和注销工作的通知(试行)》对专用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每年开展了春季和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完善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销工作机制台账,明确注销情形及工作程序,明确业务规范、形成“能进能出、违规必出”的良性用标规程,今年,拟对 2 家已停止经营山核桃企业注销其专用标志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专用标志。在宁国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及时更新了用标企业名单,方便社会各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