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从2024年4月2日开始至 2024年12月31日结束,主要针对乡村旅游景点、农家乐、民宿等开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精准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整治行动
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反旅游合同、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行为;查处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
(2)开展景区旅游道路、经营和从事旅游运输“黑车”专项治理行动。
1.对辖区景区的人行、车行道路开展一次全面检测摸查,对存在路面破损、水毁塌方、标识不全、山体落石等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治理。
2.加强对旅游客车及从业人员资质的监督检查,开展旅游客车经营秩序专项治理;按照国家《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要求,严格落实驾驶员从业准入和资格培训、考核制度。
(3)开展在线旅游企业“清网”行动
督促在线旅游企业规范使用旅游电子合同,严厉查处在线旅游企业发布虚假广告或不实旅游产品信息行为;查处无 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网站”,重点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以营利为目的招徕、接待游客行为。
(4)开展旅游购物环境联合执法行动
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旅游纪念品等行为,严厉打击旅游商品加工环节的质量违法及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等违法行为。
(5)开展旅游景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做好旅游景区、农家乐指导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旅游景区、民宿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督导旅游景区、民宿及时进行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