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医保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医保局> 建议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405-0001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405-0001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05-10 11:14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民政局:

倪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宁国市医保局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职责要求,我局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医疗保险政策和具体办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一是落实倾斜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相关政策文件规定“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较在职职工提高2%”,“退休职工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较在职职工提高10%,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提高1000元”。二是提供居家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家庭医生签约有偿服务包中基本医疗支付项目,实行家庭医生上门服务打包付费,要求家庭医生为65 岁以上(含 65 )享有门诊慢特病待遇人群上门服务,提供测血压、量体温、听心率及医保服务等简单基本服务。三是积极支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支持宁国中医肿瘤医院医疗住院和养老住院毗邻而建,将宁国瑞康康养服务中心医务室纳入门诊定点范围,并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范围,在严格审核其医保定点资质的同时,加强对医保相关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引导规范医疗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宣城市医保局工作要求,执行好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倾斜政策。提高医保服务“适老”水平。不定期在医养机构的医护人员和康养、住院人员中开展医保待遇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法律法规宣传,明确“医”、“养”界线。并持续与宣城市医保局对接,及时跟进申请扩大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的进展,按照省、市医保局要求做好自我评估,积极申请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