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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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976356562392/202403-00004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4年2月行政许可结果信息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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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4年2月行政许可结果信息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2024年2月行政许可结果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01 10:49 来源: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许可类别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内容 许可决定日期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1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港口镇凉亭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4341881072350894F 马礼文  关于港口镇凉亭村中心公墓森林防火巡护道路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 宁林办〔2024〕4号 普通 林地使用许可 一、同意你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港口镇凉亭村中心公墓森林防火巡护道路建设项目)使用宁国市港口镇凉亭村集体林地 0.1146 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用地单位须严格按照批准范围施工建设,不得擅自扩大使用林地面积,注意保护周边林木资源,做好防止水土流失等影响生态环境的防护措施。  2024/02/02  2024/02/02  2099/12/31
2 盛*兰 自然人 关于宁国市梅林镇桥头村凉亭村民组盛*兰户农民建房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 宁林办〔2024〕5号 普通 林地使用许可 一、同意你户修筑农民建房(宁国市梅林镇桥头村凉亭村民组盛*兰户农民建房项目)使用宁国市梅林镇桥头村凉亭村民组集体林地 0.0160 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用地单位须严格按照批准范围施工建设,不得擅自扩大使用林地面积,注意保护周边林木资源,做好防止水土流失等影响生态环境的防护措施。 2024/2/2  2024/02/02  2099/12/31
3 谢* 自然人 关于宁国市万家乡大龙村新村村民组谢*户农民建房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 宁林办〔2024〕6号  普通 林地使用许可 一、同意你户修筑农民建房(宁国市万家乡大龙村新村 村民组谢*户农民建房项目)使用宁国市万家乡大龙村新村村民组集体林地 0.0160 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 伐许可手续。 三、用地单位须严格按照批准范围施工建设,不得擅自 扩大使用林地面积,注意保护周边林木资源,做好防止水土流失等影响生态环境的防护措施。 2024/2/2  2024/02/02  2099/12/31
4 谢*喜 自然人 关于宁国市万家乡大龙村新村村民组谢*喜户农民建房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 宁林办〔2024〕7号 普通 林地使用许可 一、同意你户修筑农民建房(宁国市万家乡大龙村新村村民组谢*喜户农民建房项目)使用宁国市万家乡大龙村新村村民组集体林地 0.0160 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用地单位须严格按照批准范围施工建设,不得擅自扩大使用林地面积,注意保护周边林木资源,做好防止水土流失等影响生态环境的防护措施。  2024/02/02  2024/02/02  2099/12/31
5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4341881073948935R 张雷军 关于青龙乡龙阁村第四、六村民组森林防火巡护道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 宁林办〔2024〕8号 普通 林地使用许可 一、同意你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青龙乡龙阁村第四、六村民组森林防火巡护道路建设项 目)使用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集体林地 0.0355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 伐许可手续。 三、用地单位须严格按照批准范围施工建设,不得擅自 扩大使用林地面积,注意保护周边林木资源,做好防止水土流失等影响生态环境的防护措施。  2024/02/07 2024/2/7  209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