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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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1-00127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4年1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二)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18 发布日期: 2024-01-18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1-00127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4年1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二)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18
发布日期: 2024-01-18
市场监管局2024年1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二)
发布时间:2024-01-18 11:33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宁国市老程酒坊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UWHTC11 程聪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白酒案 宁市监处罚〔2023〕7-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当事人销售外包装上未标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字样的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90元;2、罚款1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90元,上缴国库。 0.1 0.009 2024/1/12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千洪便利超市(姚珍雯)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PEW5K35 姚珍雯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4〕3-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芝麻脆饼和祁门红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构成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无标签的芝麻脆饼4袋和1盒祁门红茶; 0.2 2024/1/17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贰仟元整),上缴国库。
宁国市盛世易佰商贸有限公司 个体工商户 91341881578523617U 万孝斌 经营霉菌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3]9-92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经营霉菌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2条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1480元,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6480元,上缴国库。 0.5 0.148 2024/1/15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小洁姐会干货经营部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NFF590Q 周洁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4]2-14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九十七条 已构成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及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80元;3、没收无中文标签葡萄酒7瓶(祥见财务清单)4、并处1500元罚款。 0.15 0.19 2024/1/18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RPY78 张云林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4〕2-07号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60元;2、处罚款2000元(罚没合计2060元,上缴国库)。 0.2 0.006 2024/1/15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X8H6F 田荣兵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宁市监处罚〔2024〕2-09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构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525元;2、处罚款2000元(罚没合计2525元,上缴国库)。 0.2 0.0525 2024/1/15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兰陵阁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PLK0Y03 汪寅山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4〕2-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属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没收过期的“卫龙”大面筋10袋(详见《没收物品清单》);2、没收违法所得4元;3、处罚款5000元(罚没合计5004元,上缴国库)。 0.5 0.0004 2024/1/15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