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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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404-0013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电子级氢氟酸及6万吨无水氟化氢(中间产品:气态、液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30 发布日期: 2024-04-30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404-0013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电子级氢氟酸及6万吨无水氟化氢(中间产品:气态、液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30
发布日期: 2024-04-30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电子级氢氟酸及6万吨无水氟化氢(中间产品:气态、液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30 08:14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电子级氢氟酸及6万吨无水氟化氢(中间产品:气态、液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要求,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如下内容进行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本网络公示查询或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2)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可联系建设单位至其办公场所查询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联系地址:安徽省宁国市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0563-2672886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