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对某地污染防治方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中发现,《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颁布实施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污染治理已步入正轨,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仍然存在一定困难,主要原因是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在审计中发现该地沿主河道非禁养区有数家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污水未经处理,对沿岸河流产生了一定的污染。鉴于目前对规模以下、非禁养区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对养殖户进行劝说治理,而治理涉及搬迁需要赔偿资金的协调和兑现目前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导致整治相对困难。
因此建议:一要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为规模以下养殖场污染防治提供依据。二要加大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财政投入,提高养殖者开展污染防治的积极性。三要加大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养殖场开展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引导其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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