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商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商务局> 应急管理
索引号: 11341702486344515H/202403-00030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知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2 发布日期: 2024-03-22
索引号: 11341702486344515H/202403-00030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知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2
发布日期: 2024-03-22
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知识
发布时间:2024-03-22 08:40 来源:宁国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二)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

(三)电动自行车应当避免在室内停放、充电;

(四)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五)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遮挡消火栓、堵塞消防车通道;

(六)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配备干粉灭火器、简易喷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