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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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1807-0004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财办〔2018〕146号
成文日期: 2018-07-20 发布日期: 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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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财办〔2018〕146号
成文日期: 2018-07-20
发布日期: 2018-07-20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0 00:00 来源:财政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照明、程燮平、胡卫琳等委员: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公平的建议》收悉,现就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工会经费

近年来,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积极筹措财政资金,足额落实义保经费,加大教育投入,保障了教育支出逐年稳步增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局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并将工会经费的60%足额拨付到预算单位,其余拨付到市总工会,统筹用于全市困难职工慰问及工会活动等支出。2017年、2018年,我局拨付市教体局工会经费(60%部分)分别为217万元、230万元,再由市教体局拨付至各学校。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14〕23号)和《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等文件对工会经费的筹集、使用、开支标准等作了具体的规定。文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是政策执行上限,并非每个会员必须享有的权益标准。具体到各基层工会的开支数额,应根据会员缴纳会费、财政拨缴计提的经费收入及单位视财力拨入的行政补助收入情况,在文件规定的上限标准范围内合理确定、量力而行。鉴于我市近年的财力状况,市财政未对任何行政事业单位另行补助工会经费,目前仍不具备将工会经费行政补助纳入市财政预算的条件。

二、关于教职工工作日中餐费用

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广大教师的福利待遇,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逐年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最大限度地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办公条件逐年提高和改善。2017年,用于发放教师目标管理考核奖、“全国园林城市”奖励资金、一次性奖励等奖励资金达9538.6万元。您提出将“教师工作餐费补助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因该项补助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开支标准,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餐费补助均未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财力状况从部门经费中调剂解决。

三、关于教育信息化投入

教育信息化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三个渠道:一是在中央和省下达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中切块安排;二是在教体局部门预算中专项安排;三是各学校在公用经费中酌情安排。我市多年来对教育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的模式是:市财政局每年在编制预算时确定一个预算总额,报经人代会批复后将总额下达给市教体局,由市教体局根据刚性到人、考核要求及工作的轻重缓急进行具体项目的细化和分配。近年来,我市确保了教体局的部门预算总额逐年增长,2016年部门项目预算4404万元,2017年部门项目预算4754万元,2018年部门项目预算5129.6万元。建议教育主管部门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年初预算资金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在资金分配中对教育信息化给予倾斜和支持。

目前,我市正处于经济增速缓慢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困难时期,一方面财政收入增长有限,另一方面,民生、刚性支出不断提标扩面,财政收支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教育是关系国家未来的大事,不断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是各级政府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大力加强收入调度管理,逐步提高我市财政保障能力,逐年加大教育投入,尽最大努力逐步解决教育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我市教育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最后,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电话:4110011

联系人:冯静

                                     宁国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