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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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1807-0004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9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文号: 财办〔2018〕144号
成文日期: 2018-07-20 发布日期: 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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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9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文号: 财办〔2018〕144号
成文日期: 2018-07-20
发布日期: 2018-07-20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9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0 00:00 来源:财政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麻林凤、高亮、郭成义、佘小毛、杨昌明代表:

你们在宁国市第十六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资金土地要素保障,促进乡村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第六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执行情况

第六轮体制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自2011年实施五年来,总体运行情况较好,乡镇可用财力有较大幅度提高,各乡镇对财力保障情况基本满意。五年来,乡镇实现地方可用财力10.43亿元,总支出达14.93亿元,差额4.49亿元由市财政全额转移支付;除港口和办事处外,13个乡镇收支倒挂5.57亿元(2017年度乡镇实现地方可用财力1.4亿元,而支出规模已达到4.5亿元)。市财政自2015年10月起开展第七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调研工作,主要从第六轮体制运行以来的乡镇收支情况、财力保障情况、税收分成办法及生态利益补偿机制等方面进行。

二、第七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大了对乡镇财力保障力度

一是适度提高税收分成比例。特色产业园区梅林镇、宁墩镇,当年收入实绩完成收入基数的,给予基数内收入30%奖励,超基数部分乡镇分成70%。农业和生态旅游乡镇当年收入实绩完成收入基数的,给予基数内收入20%奖励,超基数部分乡镇分成70%。第六轮体制均为基数内10%奖励,基数外70%奖励。

二是由原体制中按照乡镇农业人口改为常住总人口20元/人/年计算定额费用。此项乡镇较第六轮体制增加财力共160万元。

三是将原体制中乡镇、街道面积每平方公里1000元标准提高到1500元计算定额费用。此项乡镇较第六轮体制增加财力共122万。

四是生态农业旅游区和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类10个乡镇的税收分成款为保底50万元, 另为加强乡镇维护目录企业争创税收的积极性,安排10万元的浮动考核指标,按年度下达的目录企业税收任务完成情况测算。第六轮体制只有50万元保底。此项乡镇较第六轮体制增加财力约100万元。

五是生态农业旅游区和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类10个乡镇年专项资金472万元。青龙湾水源地保护专项资金25万元,五个库区乡镇每年安排5万元。安排270万元生态环境考核奖补资金,并在本轮体制内按财政收入增幅比例逐年增加,结合目标考核办法中的“生态利益及环境保护”相关指标体系综合考核后予以兑现。此项乡镇较第六轮体制增加收入共130万元,且生态环境考核奖补资金按财政收入增幅比例逐年增加。

第七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自2016年运行两年来,提高了乡镇财力保障力度,强化了财政职能作用,但由于新时期乡镇自身发展需要,目前市财政难以完全满足乡镇财力需求。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努力提高基层政府保障能力。

三、国土局在2017年度已保障旅游项目用地141.6亩,2018年安排40亩用地指标用于支持乡村旅游及农产品加工项目。国土局将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土地指标的力度,同时鼓励村集体组织、村民利用农村空闲地或农民闲置住宅进行开发利用,全力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支持和关心我市的财政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4110031

联 系 人:凤  美

                                   宁国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