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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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1811-00003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主题分类:
名称: 我市及时发放2018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11-01 发布日期: 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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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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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我市及时发放2018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11-01
发布日期: 2018-11-01
我市及时发放2018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发布时间:2018-11-01 00:00 来源:财政局社保科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我市2018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兑现发放工作圆满完成,全市共发放扶助资金418万元,惠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635人,有效地确保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惠民政策精准落地。

2018年,国家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我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实际享受特别扶助金按每人每月610元执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实际享受特别扶助金按每人每月500元执行,一级、二级、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补助金按国家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