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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402-0009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梅林镇征兵工作奖惩实施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2-27 发布日期: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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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梅林镇征兵工作奖惩实施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2-27
发布日期: 2024-02-27
【文字解读】《梅林镇征兵工作奖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27 15:35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印发宣城市征兵工作激励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了从征兵工作人员和入伍人员两个方面做好征兵工作,选拔优秀兵员输送进部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奖惩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该《办法》的制定,为我镇征兵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从征兵工作人员和被征对象两个方面,制定了奖惩措施,可以有效规范征兵工作,激发工作动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印发宣城市征兵工作激励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024年1月初制定了本《办法》,政策咨询渠道并经集体讨论研究、1个月的公开征集意见、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提交镇党委会研定后,于2024年2月26日颁布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该《办法》,让我镇的征兵工作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全面化。

五、主要任务

 1、对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的征兵干事,给予现金500元奖励;每超额完成一名,奖励800元;对应征地是梅林镇的入伍人员,给予每人2000元人民币奖励。
2、每位征兵工作人员都应保质保量地完成当年的征兵工作。其中,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年度征兵任务未能完成的,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对村考核成绩;连续两年未完成的,年度对村考核一票否决,村负责人、村征兵工作责任人向镇党委做书面检查;连续三年未完成的,年度对村考核一票否决,对村负责人、村征兵工作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其中因村走访调查不实,故意隐瞒应征青年身体状况和不良表现,造成责任退兵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年度对村考核一票否决。
六、保障措施

1、梅林镇党委做好奖励资金保障;

2、梅林镇武装部做好奖惩情况统计和执行。

七、创新举措

首次形成梅林镇征兵工作奖惩办法,让征兵工作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全面化。


政策咨询部门:梅林镇人民政府武装部

咨询人:程剑
咨询电话:0563-46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