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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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893G/202402-0002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0 发布日期: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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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0
发布日期: 2024-02-20
关于开展2023年度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0 15:41 来源:宁国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相关企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拟开展2023年度宁国市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须是在宁国市境内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或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2023年度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2023年度企业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二、申报领域

《宁国市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宁政规发〔2023〕9号)中第3条以及第4条关于购置和租赁软件条款。

(一)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1.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扩能、新技术应用、新装备应用。对主管部门备案的制造业企业项目,年度购置工业软件和生产设备(单台10万元以上)总额达2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不高于6%一次性奖励;对于投资1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制造业企业,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高于8%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于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不高于10%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

截至申报年度6月份在库且正常经营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申报条件

1. 项目在本市范围内实施;

2023年度购置单台10万元以上生产设备(含嵌入式软件)总额到2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发票、报关单时间为准)

注:生产设备是指直接或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设备,主要包括成套设备、系统、单台机械、装置等有形资产。生产设备不包括环保设备、电力设备、研发设备、仓储设备、检测设备(抽检)、行车、专用车辆(水泥罐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输送车、叉车等)等。

----申报材料

①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③2023年度财务报表;

④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2023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的生产设备清单(含EXCEL电子版)、购置发票复印件;

⑥项目备案表(在项目实施年度,同一项目可连续支持两年)。

2.对年度购置4轴及以上工业机器人,给予不高于10%一次性奖励。

----申报主体

制造业企业

----申报条件

2023年度购置4轴及以上工业机器人(以发票时间为准)

----申报材料

①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③2023年度财务报表;

④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2023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购置的工业机器人合同、清单(含EXCEL电子版)、购置发票复印件。

(二)支持企业数字化应用

1.支持企业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对购买或租赁ERP、MES、PDM、PLM等工业软件超10万元的企业,按年度软件投入的不高于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

截至申报年度6月份在库且正常经营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选用研究设计类(CAM、EDA、3D虚拟仿真、CAPP、CAE)、生产智能感知类、(MOM、SCADA、PLC、EMS、APC、MES、OTS、APC)智能管理类(PLM、ERP、保密管理系统)等工业软件投入不低于10万元。(不含嵌入式软件,以发票时间、报关单为准)

----申报材料

①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③2023年度财务报表;

④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2023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工业软件购置合同、清单(含EXCEL电子版)、购置发票。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5日,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市经信局投资科、信息化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金申请表、设备清单电子版同步报送。      

四、相关说明

本次政策兑现工作建议企业自行申报,我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申报业务,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

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联系人:赵 剑   张春萍

联系电话:0563-4036752

支持企业数字化应用联系人:李真兆

联系电话:0563-4036754



附件:

1、《宁国市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

2、资金申请表

3、设备购置清单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