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民政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程序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401-00059 组配分类: 执法程序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宁国市民政局2024年执法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401-00059
组配分类: 执法程序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宁国市民政局2024年执法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宁国市民政局2024年执法程序
发布时间:2024-01-31 17:11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简易程序

  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律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一般程序
  (1)对于违反民政管理法律、法规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予以立案。
  (2)执法人员在执法公务过程中应不少于两人,并佩戴民政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
  (3)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执法时,要认真调查取证,做好现场记录、当事人签名等有关手续。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6)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民政机关要严格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主要执法操作规程
  (1)婚姻登记规程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一方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须持户口簿(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大两寸合影照三张,离过婚的,还应携带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文书。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一方经常居住地的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须持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书、离婚协议书,双方单人一寸正面照两张,自受理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冷静期,满一个月后方可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程
  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由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表;业务主管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注册登记资金3万元以上);办公场所的使用权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社团章程草案;需要说明的材料及发填的申请登记表等。登记后管理机关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书面答复。申请社团在6个月内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后提交发填的各类表格。登记管理机关在30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申请规程
  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由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5个工作日。
  (4)收养登记规程
  收养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婚姻状况及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能力证明;县以上医疗机构健康检查证明;县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报案证明及有关材料。经县民政局把关审查后,发放《收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