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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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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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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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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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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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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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本市实际,贯彻执行国家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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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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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市实际,贯彻执行国家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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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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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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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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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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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对城市核心区内农民建房进行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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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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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2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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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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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解释和处理遗留房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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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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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2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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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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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按月计提职工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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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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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2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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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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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执行住房保障及房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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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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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2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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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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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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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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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2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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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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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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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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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2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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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全市房地产产权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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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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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新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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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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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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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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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预告抵押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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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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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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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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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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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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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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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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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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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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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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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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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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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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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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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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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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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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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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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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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屋交易管理(买卖挂牌、网签备案、转让、抵押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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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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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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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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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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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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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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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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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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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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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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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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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产籍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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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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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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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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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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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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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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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定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区道路、供气、供水、排水、园林、绿化、路灯、雕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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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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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市住建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养护、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审批并督促、检查、验收挖掘城市道路的修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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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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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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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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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景观照明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景观照明设施检查维修、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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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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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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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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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城市供水、排水工作,负责市政排水防涝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安全检查等工作;参与市政排水防涝工程验收工作;负责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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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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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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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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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家、省城镇燃气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市城镇燃气管理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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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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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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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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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承担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园林以及政府交办的重点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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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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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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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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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区公园、广场、街头游园、道路绿化管理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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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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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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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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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区绿色图章审批及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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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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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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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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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中心城区公园广场举办活动的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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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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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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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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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建设管理,指导城乡园林绿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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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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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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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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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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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档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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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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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监理、建筑安装和住宅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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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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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贯彻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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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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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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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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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推进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兴市工作、房屋市政工程创优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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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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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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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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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行为监督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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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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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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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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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主体资质和人员动态管理、专项检查和执法监督,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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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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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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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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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实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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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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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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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组织并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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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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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主体资质和人员动态管理、专项检查和执法监督,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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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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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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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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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问题的信访与投诉案件的协调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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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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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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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配套建设,指导村镇住宅建设;组织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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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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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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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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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小城镇建设及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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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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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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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系统行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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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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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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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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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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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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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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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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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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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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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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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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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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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负责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的体制改革、劳动标准、社会保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建设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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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以及直属单位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信访、保密、综治、文明创建、机关事务管理以及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答复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行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劳动工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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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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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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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年度收支计划、管理和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专项资金及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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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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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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