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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309-00337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宁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宁办发〔2023〕34号
生成日期: 2023-09-28 发布日期: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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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宁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宁办发〔2023〕34号
生成日期: 2023-09-28
发布日期: 2023-09-28
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宁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 09:38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局以上单位:
《关于推进新时代宁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关于推进新时代宁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推进新时代宁国教育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高起点谋划区域教育发展目标,高水平推进全面育人,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到2025年,全面建成现代化教育强市,教育质量﹑教育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走在全省前列,形成符合宁国发展实际的高质量教育体系,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稳步提升,成为宁国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1.“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全面建成。全面实施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五大行动,实现教育理念先进、设施设备配套、队伍结构优化、课程资源丰富、评价体系完善的“五育并举”全面育人支持体系。打造一批有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品牌学校;培育一批创新实践型、专家学者型知名教师;学生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爱国情怀、文化素养、身心健康、艺术涵养和劳动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得到有效培养,“理念创新、特色鲜明、全国先进”的“五育并举宁国模式”基本形成。

2.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加强公办园建设,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70%。严格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扎实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着力提升保教质量和水平,最大程度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3.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巩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成果。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分别按每班不超过45人、50人的标准班额办学。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逐步缩小差距,达到优质均衡,全市义务教育质量在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位居前列,力争2025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

4.普高教育优质多样。按每班不超过55人的标准班额办学,全面消除大班额。全市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率达98%以上,高考成绩稳步提升,拔尖人才、卓越人才培养率和人数居全省前列。宁国中学“江南名校”建设目标基本达成,民办普高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

5.中职教育优质特色。中职学校达到省级建设合格标准,确保安材学校建成全省优质中职学校,并努力建成全国中职“双优学校”。依托我市主导产业建成2-4个省级优质专业(群),培育6个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1个以上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就业率达98%以上。

6.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建成,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学前特殊教育稳步发展,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继续教育,健全完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继续教育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加强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努力构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职责得到有效落实。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完成“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目标。全面推行“党建+”模式,促进党建与学校各项工作融合创新发展。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推进教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

2.加强德育工作。加强师生党史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学校语言文字意识形态管理,切实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推进“三全”(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德育课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3.加强思政课建设。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在千人以上学校成立学校思政工作委员会,配齐配强思政课专任教师。充分利用仙霞、板桥等本土红色教育资源,抓实红色教育。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思政元素,形成“思政课程+课程思政”的育人合力。(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4.坚持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坚持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调整优化市政府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确保各阶段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高于全省平均支出水平。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补齐城乡教育发展短板,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年保底经费制度,确保全市所有学校达到标准化办学条件。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加大学前教育财政保障力度。积极推进我市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试验区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建设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切实保障学校“三防”建设经费的投入。加大教师培训和教育科研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体局)

5.坚持教育布局优先规划。修订完善全市学校及体育设施布局,做好教体事业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按规划预留的中小学、幼儿园、体育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建立城镇住宅小区规划、建立联审制度,城镇住宅小区规划须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坚持学校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推进,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公办学前学位供给,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加大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进一步整合农村学校的办学资源,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城区义务教育扩容提质工程,加快推进学校硬件条件提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6.坚持教师待遇优先落实。确保教师与公务员的工资同步增长、同步发放,一次性工作奖励发放同标、同政策,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并及时调整。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提高班主任岗位补助标准,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核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基数,由市财政保障。严格落实教研员相关福利待遇。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之一,支持和吸引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开展宁国教育真抓实干奖﹑教育教学质量奖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大优秀教师典型表彰宣传力度,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加大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力度,持续开展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通报。加大教师队伍中“教书育人楷模”“新时代好老师”“最美教师”等先进典型的选树标准力度,发展榜样引领作用,凝聚教师队伍人心士气,增加队伍活力。(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8.持续优化师资配置。根据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合理核定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探索建立教师“编制池”“职称池”,盘活区域编制存量,加大周转编制申请力度,力争每年以多种形式增加专任教师总量,着力化解中小学、幼儿园师资紧缺问题。优化配置结构,通过公开招聘、公开选聘、市内调剂、校内调整、教师交流等方式解决体育、艺术、思想政治、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等专职教师短缺、骨干教师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完善教师招聘制度,优化高层次教育专业人才引进、培育机制,为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涵养优质师资。(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9.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养。以“三名工程”队伍建设为着力点,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优化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方案,针对性开展课程育德、教学实施、作业及命题设计、评价管理、专题研究等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实施“新任教师-骨干教师-拔尖教师-卓越教师”梯级培训,依规有序推进“教坛新秀-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梯级评选。着力培养全国知名校长1-2名、全省知名校长3-4名,培养国家级名师1-2名、省级名师10名、宣城市级骨干教师80名,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吸纳和培育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

(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0.深化学前教育内涵发展。从公办幼儿园提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化、幼儿园多样化发展等提出行动策略,进一步从优化增量、提升存量上双管齐下。充分发挥优质园的先行示范作用,通过先进带后进、“一对多”结对帮扶等方式,扩大学前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11.探索衔接教育教学。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采取财政补贴、家长自愿、教师贡献、社会资助的模式,积极推行幼小、小初、初高科学衔接。创新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2.促进职业教育创新融合发展。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战略需求,加强产业链、创新链与人才链、教育链有效对接,促进产学研融合,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格局。确保全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加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进工作。加大职业教育在普通教育中的渗透融通力度。积极推进产教融合,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助力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加大职业教育在普通教育中的渗透融通力度。督促普通中小学广泛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加大对中职学校资金扶持,积极兑现对地方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招生额外生均拨款等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13.加快我市高职院校建设工作节奏。牢牢把握“教育、科技、人才”的密切联系,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把发展高职教育列入我市发展规划,以高职院校的标准科学谋划校园布局、基础设施配备和教师队伍建设,争取“十五五”期间,依托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创办高职院校。积极推进市内外高等院校赴宁开展产学研合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与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市教体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五)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4.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教育科研部门对学校作业设计的指导作用,抓好涵盖各学段的作业改革试点工作。定期开展优秀作业设计评选与展示交流,建立完善全市作业资源库,实现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将作业设计、批改、反馈情况纳入教学常规检查和教师专业素养﹑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实现减负增效提质。健全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引进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持续深化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强化培训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处罚机制,遏制校外违规培训乱象,重塑校外培训行业生态。(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属地政府)

15.保障学校办学管理自主权。建立教师“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能上能下”的聘用考核机制、“能高能低”的绩效分配机制。扩大学校的副校长推荐选任、中层管理人员聘任的自主权,选优配强老中青梯次配备的学校领导班子,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统一管理、自主分配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高职高专可聘用校外有技术专长的兼职教师,所聘用兼职教师使用流动教师编制,从教师编制中分列,不超过教师编制的30%。中等职业学校的兼职教师列入教师编制序列,控制在学校编制总数的15%-30%之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

16.切实为学校和教师减负。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的通知》,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凡未纳入全市年度督查考核计划或特殊情况未经市委审批同意的督查检查,一律不得开展;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的,一经查实,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分。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坚持凡进必审、从严把关﹑精简整合的原则,实施清单化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督查部门审定,凡因违规进校园造成负面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直各单位)

17.全力护航学校安全。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校联动、齐抓共管”的学生安全工作体系和机制。各级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统筹落实法治副校长、卫生副校长聘任和管理制度,为学校配齐配强特聘法治副校长和安全副校长。加强学生各类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责任制度和密接未成年人从业查询制度,加强学生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等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水平,充实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完善学校消防﹑危化品、食品、饮用水等安全管理和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夯实校园安防“四个百分百”建设。强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教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旅局、市气象局、市妇联、团市委)

(六)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18.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全面推进教学方式变革,通过实验校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通过精品课遴选、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各校广泛参与,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实施教学改革重难点攻坚。设立一批实验校,聚焦核心素养导向的教学设计、学科实践(实验教学)、跨学科主题学习、作业设计、考试命题、综合素质评价等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探索有效推进教学改革的实践模式。(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19.推进数字化赋能教学质量提升。实现“数字校园”全覆盖,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的融合,加快形成新技术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充分利用数字化赋能基础教育,推动数字化在拓展教学时空、共享优质资源、优化课程内容与教学过程、优化学生学习方式、精准开展教学评价等方面广泛应用,促进教学更好地适应知识创新、素养形成发展等新要求,构建数字化背景下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助力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

20.做好教学评价牵引。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中关于学生评价的相关要求,改进和完善学生评价,丰富创新评价手段,注重过程性评价,实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及监测结果的整体分析运用,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建立全市学生学业水平追踪系统,做好全市学生分层教育研究及质量分析。(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发改委)

21.全力促进心理健康发展。开展宁国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赋能”专项行动。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培养和培训,搭建市级心理辅导站、学校心理健康副校长、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四级心理健康教师梯队,引进心理健康测评体系,建立云平台数据档案和监控,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规范心理健康监测,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优化社会心理服务,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及问题学生复学通道。(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政法委、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政局)

22.提升学校体育工作内涵。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充分发挥体育的育人功能,规范体育课堂教学,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对监测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力争到2025年优秀率达20%。全面实施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构建1+X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定期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对监测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发展共识,把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加以谋划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亲自部署研究、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健全推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教育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研究商议教育发展情况、反馈督促教育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三)强化奖惩考核。市直有关单位每年年底要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当年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对履职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