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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206-0006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建立非法集资陈案攻坚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宁处非办〔2022〕15号
成文日期: 2022-06-16 发布日期: 2022-06-1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206-0006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建立非法集资陈案攻坚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宁处非办〔2022〕15号
成文日期: 2022-06-16
发布日期: 2022-06-16
关于建立非法集资陈案攻坚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6 16:40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非法集资陈案攻坚,经研究,决定建立非法集资陈案攻坚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寒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戴曹君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韩拥军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丽峰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

魏东海  市法院副院长

彭 涛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范新亚  市公安局副政委

王凤琴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杨仁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杨木成  市信访局党组成员

戴正刚  市税务局副局长

汪 廷  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戴曹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汪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及省、宣城市处非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宣城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全市非法集资陈案攻坚工作。

(二)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资源统筹协调和贴近基层一线优势,切实打好非法集资陈案攻坚战。

(三)督促政法部门要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加强处置协调联动,建立及时立案、侦办、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协作配合绿色通道,加快陈案化解处置。

(四)对所属陈案,在综合考虑立案时间、案件规模、社会影响、处置难度等因素基础上,确定重点案件,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加快工作推进。

(五)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把握节奏、讲究策略,加快存量风险化解处置进度,防止矛盾激化,始终将维稳要求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防范各类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市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非法集资陈案攻坚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交办事项;负责梳理陈案台账,实行台账动态化管理,跟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进度,及时更新陈案积案台账的案件名录和案件处置状态。

(二)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对非法集资陈案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市法院:负责本级非法集资案件的受理、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陈案攻坚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提前介入案件,分析、界定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为处置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积极参与陈案涉案资产权属关系确认和资产处置变现等工作;扎实做好执行工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共同研商对策,创新解决方式,依法拓宽资金清退来源,不断让案件处置提质增效,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四)市检察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犯罪人员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陈案攻坚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提前介入案件,分析、界定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为陈案攻坚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五)市公安局:积极侦办辖区内非法集资案件,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六)市司法局:对市政府和市处非领导小组出台的涉及非法集资陈案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涉及非法集资相关政策、法规、规章的咨询等工作;指导开展涉非法集资相关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和调解工作。

(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法院加快对涉及非法集资陈案的不动产资产权属关系确认和资产处置变现工作。

(八)市信访局:负责因非法集资陈案问题引起的大规模信访案件的受理、转办工作及因此产生的群众上访接待和劝返工作。

(九)市税务局:负责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税收信息;负责职责范围内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相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共同做好非法集资陈案攻坚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非法集资陈案攻坚日常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注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非法集资陈案攻坚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