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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308-00086 组配分类: 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年第三季度耕地质量提升工作进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25 发布日期: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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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年第三季度耕地质量提升工作进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25
发布日期: 2023-08-25
2023年第三季度耕地质量提升工作进展
发布时间:2023-08-25 10:32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

现将《宁国市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组织申报相关项目。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4日
宁国市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513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化肥减量化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8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巩固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完成肥料效应、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6个,农户施肥调查 50户,更新完善肥料配方,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 34万亩次以上。推进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配套,统筹推广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施用缓控释肥等多元替代措施,加强机艺融合、技物 结合、物械配合,打造4万亩“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区。按照《安徽省化肥施用定额制指导意见(试行)》试点开展化肥施用定额制,探寻工作路径,总结模式和经验。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二、实施内容

项目资金总额109万元。其中43万元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66万元用于化肥减量增效工作,项目资金可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统筹调剂使用。(见资金分配表)

(一)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用于三普外业调查采样、制备、检测等三普相关工作。

(二)支持化肥减量增效工作

1、支持田间试验。落实6个田间试验,综合考虑乡镇(街道)支持、生产基础条件好、主体生产管理水平较高,愿意承担试验风险的经营主体。由种植业服务中心安排实施,每个试验按照试验内容的实际发生额支付试验费用。

序号

实验项目

实验目的

1

水稻利用率试验

通过田间氮肥、磷肥和钾肥对比试验,摸清配方施肥下水稻对氮肥、磷肥、钾肥利用效果。

2

3414试验

设置氮、磷、钾3个因素、4个水平、14个处理,通过田间试验获得水稻最佳施肥量和施肥比例。

3

侧深施肥试验

利用水稻侧深施肥技术,设置不同基肥施用量的田间对比试验,确定水稻侧深施肥最佳施肥量。

4

有机无机配合试验

确定有机肥与化学肥料配合施用,对提高水稻单产的作用。

5

新型肥料试验

探索缓控释肥、锌肥、硅钾肥、钙镁磷肥对水稻产量的影响。

6

宁前胡磷肥试验

不同施磷水平对宁前胡甲素、乙素含量的影响。

2、支持“三新”集成配套落地。一是对购置配套“插秧机+侧深施肥机”的按40%实施补贴(不重复补贴)。二是补贴2023年实施水稻侧深施肥技术应用的各类水稻生产经营主体,每亩30元。三是支持水稻育秧、蔬菜、水果等水肥一体化建设,按40%实施补贴。

具体程序:主体申报—乡、村审核(公示5天)—市级核查—实施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

提供材料:申报表、服务或建设合同(自已实施侧深施肥的提供机械照片和机械购置发票)、实施侧深施肥现场照片(水肥一体化建设照片)、公示材料、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照片。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3、开展土壤调查检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完成样品检测140个,出具分析报告,调整和完善施肥配方,调查和编制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

4、支持推进化肥施用定额制。根据《安徽省化肥施用定额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由乡镇推荐,每个乡镇建设1个100亩稻茬麦或油菜化肥施用定额限量示范点。在全市示范推广化肥施用定额制,建立我市主要作物化肥施用定额标准。按对示范点按定额施肥总量的40%实施补贴。

5、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宣传、培训、项目审计等。

6、支持“种粮大户”和实施小田变大田改革的耕地提升地力。一是支持受表彰的“2023年种粮大户”提升耕地地力,对单季流转种粮面积在500亩-1000亩的补贴有机肥3吨,1000亩以上的补贴有机肥6吨。二是结余资金全部用于支持2023年实施小田变大田改革的耕地提升地力补贴肥料,按实施面积统一测算补贴标准。

具体程序:主体申报—乡、村审核(公示5天)—市级核查—实施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

提供材料:申报表、公示照片、验收材料、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照片。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申报审核。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负责,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做好申报指导,严格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按要求做好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得虚报,一经发现,收回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市种植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窦春英,电话:18056359297。

(二)强化资金管理。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发放,补贴发放情况在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开。

(三)强化工作宣传。充分挖掘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分时节组织召开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会,加快“三新”集成技术推广,提升农民科学施肥水平。

(四)其他要求。申报主体应依法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工作,不得随意丢弃,并与项目同步验收。



宁国市2023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资金使用分配表

(以下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剂使用) 

分类

实施内容

金额(万元)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开展809个表层样和36个剖面样外业调查采样、制备、检测等

43

化肥减量增效工作

支持6个田间试验

5

支持购置配套“插秧机+侧深施肥机”

15

支持侧深施肥应用

4

支持水肥一体化建设

10

支持土壤检测调整施肥配方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7

支持化肥施用定额制示范点建设

8

宣传培训、技术指导、项目审计等

5

支持“种粮大户”和实施小田变大田改革的耕地提升地力

12

合计

 

109

附件1        

2023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申报表

单位(盖章)

主体名称(大户姓名)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生产地址

 

申报项目名称

田间试验

申报数量(个)

 

购置配套“插秧机+侧深施肥机”

数量和采购金额(万元)

 

侧深施肥应用

申报面积(亩)

 

水肥一体化建设

投资额(万元)

 

500亩以上种粮大户

面积(亩)

 

支持实施小田变大田改革的耕地提升地力

面积(亩)

 

申报人(单位)

承诺

本人承诺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承诺人:

村委会审核

意见

经办人:                       (盖章)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经办人:       分管负责人:     (盖章)

市级核查(验收)

意见

审核人:



附件2:

2023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序号

主体名称

项目名称

备注

田间试验(个)

购置配套“插秧机+侧深施肥机”(套)

侧深施肥应用(亩)

水肥一体化(套)

500亩以上种粮大户(亩)

实施小田变大田改革的耕地提升地力(亩)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