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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1-00001 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年12月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2 发布日期: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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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年12月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2
发布日期: 2024-01-02
2023年12月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4-01-02 08:51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2月份全市共接群众价格咨询、举报、投诉5件,市长热线5件。

       12月份主要调查处理5件:

       一、1人反映“方先生来电反映,其在某大药房花费75元购买奥司他韦,后在网络平台查看只需十几元,来电投诉药房药品价格过高。”问题1件,回复如下:来电内容没有明显的涉嫌价格违法,主要是药品定价、价格水平问题,药品零售企业零售的药品未进入《安徽省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加合理收益自主制定并明码标价,消费者自主选择。企业自主定价行为不构成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价格监督检查和执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职能,无设定商品和服务价格标准的职能。

       二、1人反映“来电反应,10月份花费390元将车辆送某机动车检测站进行年检;11月份又花费290元将另一辆车送去机动车检测站进行年检,认为收费不合理来电投诉。”问题1件,回复如下:根据价格法律法规、《安徽省定价目录》、政府部门主要职责规定,机动车检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价格水平由包括市场自由竞争、供求关系等因素综合决定。市场监管部门无制定政府定价价格的职能,依法履行价格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职能,督促经营企业做好检测服务收费公示。

       三、1人反映“周先生反映,其在滴滴平台代驾呼叫代驾,平台显示收费20-21元,订单完成后却收取34.6元,现投诉该平台。”问题1件,回复如下:来电内容没有明显的涉嫌价格违法,主要是滴滴代驾平台定价、价格水平问题,平台代驾收费标准未进入《安徽省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服务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消费者自主选择。自主定价行为不构成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价格监督检查和执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职能,无设定商品和服务价格标准的职能。

       四、1人反映“邓女士来电反映,其居住宁国市汇丰花苑后自建居民住宅,用电价格1元1度,咨询价格是否合法合规。”问题1件,回复如下:房屋出租由出租承租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价格,双方已协商解决来电咨询事项。对咨询事项向来电人的解释电费收取政策,供电部门同时介绍了房屋出租承租代为抄表、收费、缴费服务情况。

       五、1人反映“环卫垃圾车车主反映,货车到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年检表示,尾气未达标,需到指定地点检测缴费300元自行维修,解锁后进行二次检测,认为不合理来电投诉。”问题1件,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全面实施“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要求。执法人员对咨询事项向来电人进行了政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