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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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511/202504-00059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龙乡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16 发布日期: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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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龙乡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16
发布日期: 2025-04-16
青龙乡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发布时间:2025-04-16 10:46 来源:青龙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 本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

二、 本单位发布的信息涉及两个及以上科室的,其中任何一个科室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都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科室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三、 本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单位负责公开。

四、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