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价格与收费>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303-00075 组配分类: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顺价疏导我市2022年至2023年冬季保供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文号: 发改价格〔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日期: 2023-03-28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303-00075
组配分类: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顺价疏导我市2022年至2023年冬季保供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文号: 发改价格〔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日期: 2023-03-28
关于顺价疏导我市2022年至2023年冬季保供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 10:34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受国际源油及天然气市场因素影响,2022年至2023年冬季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购销价格倒挂严重,供需矛盾突出。为保障我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准备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终端非居民用气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价格政策合理顺价疏导”。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顺价疏导我市2022年11月份至2023年3月份冬季保供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销售价格

    我市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冬季保供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原4.31元/立方米调整至4.85元/立方米。

    二、实施财政补贴

    我市同期实际应核定销售价格为5.04元/立方米,根据宣城市及宁国市政府要求,考虑非居民用户承受能力和营商环境,为降低工商企业用气成本,销售价格未调整到位部分,由辖区内受益财政给予供气企业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非居民用量0.19元/立方米财政补贴。

    三、继续实行量价挂钩政策

    对用气大户继续实施非居民用天然气量价挂钩优惠政策,即:第一档年用气量300-500(含)万立方米的用户,优惠0.05元/方;第二档年用气量500-1000(含)万立方米用户,优惠0.10元/方;第三档年用气量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由天然气经营企业与用户在不低于0.15元/方基础上协商确定优惠幅度。

    四、加强政策宣传

    切实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加强与用气企业沟通,把价格调整原因及市政府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向企业负责人宣传到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2023年4月1日后非居民用天然气淡季销售价格恢复至4.31元/立方米。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抄:市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