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监督保障> 公开制度
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407-00251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卫健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7-27 发布日期: 2024-07-27
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407-00251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卫健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7-27
发布日期: 2024-07-27
宁国市卫健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27 18:35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更好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改进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办法所称主动公开,是指本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包含需要让社会公众或者管理相对人知晓或参与的事项的信息,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二、本委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
  (一)规范性文件;
  (二)机构设置、法定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所属单位情况;
  (三)影响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
  (四)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
  (六)与公众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本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
  (一)在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频道公开主动公开信息;
  (二)在宁国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ningguo.gov.cn/Openness/Branch/407.html)上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