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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201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第一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201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第一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宁国市第一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04 17:45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幼儿园各项收入和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幼儿园的各项收入支出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三条 收入是指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内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经营收入等。

第四条 幼儿园各项收费必须具备收费许可证,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收费;各项收入的取得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合法票据,严禁使用未经财政部门监制的自制、自印、外购的收据;严禁将各类票据混用;严禁不开票据收费及不通过财务部门收费。

第五条 幼儿园的各项收入必须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所有收入不得坐收坐支。社会捐助资金收入按指定的用途使用,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 幼儿园各项收入全部存入经过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开立的银行账户,幼儿园财务经办员在幼儿园收到的各项收费收入时,应在当日缴存,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另设账户,私设“小金库”及公款私存,不得压款、截留、坐支和挪作他用。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七条 幼儿园的支出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只开设一个银行账户。

第八条 财务经办员需定期向教体局会计中心报账。教体局会计中心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核拨幼儿园备用金。

第九条 幼儿园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专门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 幼儿园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本园情况自行制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支出报销原始凭证(凭据)要合法合规,报销的原始凭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和幼儿园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严格按预算指标和预算项目办理款项的支付,不得出现无预算(无计划)或超预算(超计划)的支出项目。

第十三条 幼儿园公用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本制度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有抵触的,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