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丰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项目预审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项目预审的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推进“调转促”,优化产业布局,简化项目审批,统筹全市项目建设,促进节约集约发展,2016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预审工作的通知》,2018年对该通知进一步完善,增加了容积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源消耗等控制性指标。项目预审机构为宁国市项目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项目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自项目预审工作实施以来,对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加强新建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项目落地率、激发市场活力,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项目预审与正式审批手续的区别。
(一)项目预审工作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其结果(如相关单位签署的意见、项目预审会议纪要等)仅作为市领导决策依据及后期办理正式审批手续的参考意见。
项目预审是对拟进入我市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各类产业项目,在项目预审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相关指导性控制指标就项目准入提出审查意见。主要审查内容为:1. 项目投资人(业主)诚信状况;2.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3. 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乡镇建设规划、园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4.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等法律、法规和规定;5. 特殊行业项目是否符合特许经营的相关要求。6. 是否符合宁国市新建工业类项目指导性控制指标。
项目预审审查阶段是在项目业主有意向投资之后,在项目审批之前,由相关部门针对项目可行性的预判。可行的,在并联审批时能提高效率;不可行的,明确告知业主,避免浪费时间和资金。
通过项目预审的投资项目,发改委在“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操作该项目已“通过预审”,即生成该项目的项目代码,项目业主凭具备项目代码的《登记信息单》到相关单位办理正式审批手续。
(二)完善相关预审材料,减少法律纠纷。
针对项目预审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表格,在《项目预审申请表》显著位置备注“项目预审审查结果(如相关单位的审查意见、项目预审会议纪要等)仅作为后期办理正式审批手续的参考,不能作为正式审批手续”等内容,提前告知项目业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三、设立相关代办机构,优化项目预审流程,提高预审效率。
(一)设立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提高项目预审效率。
目前我市项目预审由市发改委行政审批科负责日常工作,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项目预审会,业主等待时间长,预审效率低。根据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要求,经市相关会议交办,计划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立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其职责之一“负责组织项目预审,召集相关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相关指导性控制指标就项目准入提出审查意见”。目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立的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已经报市编办待批复。
(二)优化项目预审流程,理清项目预审机构与项目业主职责。
目前项目预审“征求各单位预审意见”环节,一般由项目业主联系相关单位并征求意见,既增加了企业负担,又易给业主造成预审意见即为审批意见的误解,引起法律纠纷。设立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后,项目预审将转为相关单位内部审查过程,由项目代办员协调项目业主、政府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符合代办条件的项目由代办员负责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项目业主不参与整个项目预审过程。
四、分类制定宁国市新建项目指导性控制指标,优化产业发展规划,完善项目预审依据。
今年4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召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切实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确保合法有效的管理措施应列尽列、全部纳入,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隐性准入门槛和地方自行制定的准入类负面清单要坚决清理取消,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据此,我市不能制定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目前正考虑继续分类制定宁国市新建项目指导性控制指标,优化产业发展规划,完善项目预审依据,减少项目预审的随意性。
五、建立项目预审联席会议制度。
项目预审涉及部门比较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或即将承接项目预审职能,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服务意识,建立项目预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一周一会,提高预审效率,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作出应有的努力。
同时,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不断探索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以项目预审促进并联审批,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让企业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总之,非常感谢您对本市项目预审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有力推进了我们的工作,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本市项目预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5月28日
抄送:市政协、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开发区、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