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310-0009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30 发布日期: 2023-10-30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310-0009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30
发布日期: 2023-10-30
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30 00:00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自然资规执罚﹝2023﹞18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其他-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处罚事由建水厂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四条(2004版)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702003256300Q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戴**
处罚结果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砖混结构泵房、水池及过滤设备31.8平方米,水站土地硬化80.2平方米)。 3、对非法占用的土地112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5元的处以罚款,计56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30
处罚机关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地方编码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