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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511/202310-00093 组配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公布 2023 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宁政秘〔2023〕59 号 )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31 发布日期: 2023-10-31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511/202310-00093
组配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公布 2023 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宁政秘〔2023〕59 号 )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31
发布日期: 2023-10-31
关于公布 2023 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宁政秘〔2023〕59 号 )
发布时间:2023-10-31 16:43 来源:青龙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3〕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 2023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80元/月·人。

2. 2023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55元/月·人。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

1. 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1140元/月∙人;

2.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827元/月∙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787元/月∙人。

  (二)照料护理标准。

  1.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715元/月·人、半护理429元/月·人、全自理57.2元/月·人;

  2.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500.5元/月·人、半护理286元/月·人、全自理42.9元/月·人

  三、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1. 2023年度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680元/月·人。

  2. 2023年度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290元/月·人。

  四、执行要求

  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于7月份开始执行,补助资金按月发放。《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宁政秘〔2022〕68号)同时废止。

 

2023年7月28日